浙江绍兴双职工用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双职工最高能贷80万。
浙江绍兴公积金贷款力度已经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户为单位,最高额度提高到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60万元。而原来双职工公积金最高只能贷款60万元,单职工是50万元。
您好,按《绍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暂行办法》规定,户可贷额度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1)户可贷额=(借款人和配偶计缴公积金的月工资之和)×还贷比例×12个月×贷款年限。其中“还贷比例”控制在50%以内,借款人和配偶计缴公积金的月工资之和等于公积金月缴交额÷缴交比例。按此计算公式,如果贷款年限为15年的话,大致上每缴100元公积金(指月缴交额)可贷4万元左右。(2)不高于购房总额的70%,其中“二手房”不高于房屋评估价的50%。(3)不高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限额。
绍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40万元,具体计算见下表,两者取大值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签订借款合同。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