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证的问题“时间为180天不可撤销可议付和提前支付的国内信用证” 求详解 以前没接触过信用证

2024-11-28 00: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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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可以做到的。这是假远期信用证的特点。

假远期信用证是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一种,它是指开证银行应进口企业请求,在开出信用证中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进行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进口企业承担的信用证,即远期汇票即期付款,并由进口企业向融资银行支付贴现费用。

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Letter of Credit Payable at sight)的特点,
系汇票为远期,按即期付款;付款银行同意即期付款,贴现费用由进口商承
担。换言之,是出口商开立远期汇票,但信用证明文规定按即期收汇,这种
作法的实质是由开证银行或付款银行对进口商提供融通资金的便利,所须支
付的利息由进口商承担。

采用假远期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对进口商来讲,可由银行提供周转资
金的便利,但须支付利息;对出口商来讲,可即期获得汇票的票款,但亦承
担汇票到期前被追索的风险。

回答2:

首先需要澄清问题:“时间为180天不可撤销可议付和提前支付的国内信用证”这个概念是哪儿来的?是180天不可撤销可提前议付和支付的国内信用证,还是国际信用证?

如果是国内信用证,那么,关于提前支付的贴现利息和费用由谁承担?有没有说明?

如果是过即信用证,那么,是否有开证申请人承担贴现利息和费用的条款?

请准确的确认问题,以便有针对性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