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离职后,住房公积金能马上取出来吗?

2024-11-21 0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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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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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回答5:

正常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以重庆地区为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扩展资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离休、退休的,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出具区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劳动、人事、卫生、安全等部门组成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签章认可的《重庆市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表》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调出本市的,需提供调函;户口迁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有关材料。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

参考资料: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