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规定,减刑不得超过刑期的一半,也就是至少要服刑两年刑期;法院判决四年,看守所以羁押一年七个月,剩余二年五个月会在监狱执行;
如果是按法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在判决执行之日起就可以申请,如果是减最多的,那在监狱服刑五个月就可以出来了,但这个很难,因为减刑的条件主要看确有否改表现,而刚执行不久看不出犯人的悔改表现,如果确实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向监狱申请,再由监狱向法院提交,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最高院关于减刑的解释》
第五条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第六条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最多5个月,除有重大立功表现
4年减去在看守所1年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