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妃倾城》 女主角不是一般的强大 男主角也一样 很不错。第一次回答,希望给个最佳 谢谢。
以下是简介:她,花景蓝齐儿拥有一颗绝顶聪明的脑袋,拥有显赫的家势背景,更是所有人都捧在手心里疼宠溺爱的宝贝儿;优良的基因决定她不是一个平凡的人,她也注定平凡不了,生于军事世家,拥有极高的军事才能,在她的眼中:有亲亲爹地妈咪跟两个哥哥的宠爱,她为啥要表现得自己的很聪明呢? 扮猪吃老虎岂不是更有趣,懒是流行,要懒得人见人爱,要懒得人神共愤,更要懒得令人骂不得打不得,只能宠着,哄着,疼着,这就是境界。 综上所述:笨一点儿的她可以得到更多的疼爱。 当柔弱如风,温柔可人,秀气恬静,性情懦弱,与世无争的蓝齐儿变成因结束特种部队训练准备回家却因帮忙追捕持枪杀人犯时发生意外的花景蓝齐儿,又会发生怎样的“化学效应”呢? 历史完全没有记载的朝代,一个以强为尊的朝代,累了十六年,她花景蓝齐儿终于可以将的“米虫”生涯进行到底—— 他,轩辕陌,一个如神明一般的存在,令世人所迷醉而又心甘情愿承服于他的邪魅男子,他俊美而冷酷,冰冷而无情。 他总是抿着性感如蔷薇花瓣色泽的薄唇,紧紧的如一条直线,深邃的黑眸有着魅惑人心的本事,他从不曾笑过,似乎在他的脸上永远只能捕捉到一个表情,淡漠而疏离。 相传,若能换他露齿一笑,无数痴情女子甘愿以命相抵、、、、、、 直到他遇上她,一个是冰山一样没有任何情绪温度的人,一个是时而聪明伶俐,时而刁钻古怪,却又总是迷迷糊糊嗜睡如命,懒散至极的人;爱上她,内心尘封的千年冰雪似有了裂缝,为她,他亦笑得倾城倾国,潇洒飘逸。 他说:“为你,值得,有你,足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她说:“不许骗人哦,否则、、、呃,小心我咬你、、、、”嘟嘟囔囔说了不知是些什么,迷迷糊糊的好像又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