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或对方若这么做那么就是违法,已经构成犯罪了。
◆非法扣留他人合法财物、身份证,就是违法犯罪。
◆违反了《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居民身份证 的规定。
◆身份证条例: 第十四条 公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有关单位不得扣留或者要求作为抵押。
◆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除公安机关依法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扣留居民身份证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作为抵押。
补充: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
狭义的人身自由仅指公民的身体自由不受侵犯,即公民享有不受非法限制、监禁、逮捕或羁押的权利。广义的人身自由还包括与人身紧密联系的人格尊严和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
人身人身,跟物品扯不上关系,但你可以不给啊,他如果敢自己动手掏,没有正当理由,那是抢劫罪。
您好,这样是不构成犯罪的。如果其将你衣服扣住,不让您穿衣服就有可能。
人身自由内容包括: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具体条件就是如果使他人以上的这些权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