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院把孩子判给女方,但孩子不愿意跟女方走,女方患有子宫肌瘤说不能生育,一定要抚养孩子不肯放弃,

2024-12-02 14:12:0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孩子的意见很关键,开庭时一定要让法官知道

回答2: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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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好运!

回答3:

对于离婚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一般会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 对于10周岁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抚养还是由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同意。
2、 应考虑父母双方的素质,对孩子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感情因素等。
3、 应考虑不能生育或再婚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因此孩子如果满10周岁,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愿的

回答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