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只是银行单方面的给你施加压力,我想银行的目的不是起诉你,而是让你一人承担所有责任。
第一,如果是担保人假冒,银行业务员本身在评审材料上有缺失不当之处,银行自身是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第二,也是我的重点,你与另一名担保人共同承担担保贷款,你最起码是认识这两个人的吧?你如果前提知道他人假冒,这个问题就更复杂了。你最好理清楚前后事情的经过,不要把一个经济纠纷变成了一个经济诈骗行为,那就更复杂了。
应该不会负全部责任,银行人员有核实担保人的责任;你找个律师询问下。同时向银行提出质问,为什么信贷员放贷款时,另一担保人是冒名的。也可以向银行上级投诉。
1、银行一般不会把这样的贷款业务向经济诈骗等案件上靠,但现在只找得到你,当然要你履行担保责任,代偿借款人的贷款本息,如你能还大家都相安无事了。
2、你先找你领导,这事他应该最清楚,告诉他你没有代偿能力,问他怎么办。他如果说没办法的话那你也说你没办法,只有报案实话实说解决了。最好能录音或录像。
3、不要怕花钱,咨询律师要不要向法庭说发现他们有预谋进行诈骗,这种案件不会很贵的,请律师代理吧。
首先要看另一名担保人与借款人的关系,如果是他朋友,或者是他所找的人,就可以告借款人金融诈骗了。不过法律上很难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