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一下会计复式记账的基本原则?

2024-11-21 21: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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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
(1)以会计方程式作为记账基础。
会计方程式是将会计对象的内容即会计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运用数学方程式的原理进行描述而形成的。它是客观存在的必然经济现象,同时也是资金运动规律的具体化。为了揭示资金运动的内在规律性,复式记账必须以会计方程式作为其记账的基础。
(2)对每项经济业务,必须在来龙与去脉两个方面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对应账户中进行等额记录。
经济业务的发生必然要引起资金的增减变动,而这种变动势必导致会计方程式中有两个要素或同一要素中至少两个项目发生等量变动。为反映这种等量变动关系,会计上就必须在来龙与去脉两个方面的账户中进行等额记录。
(3)经济业务记录的结果应符合会计方程式的影响类型。尽管企业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复杂多样,但对会计方程式的影响无外乎两种类型:
一类是影响会计方程式等号两边会计要素同时发生变化的经济业务。这类业务能够改变企业资金总额,使会计方程式等号两边等额同增或等额同减。
另一类是影响会计方程式等号一边会计要素发生变化的经济业务,这类经济业务不会影响企业资金总额变动,是会计方程式等号一边等额的增减。
这就决定了会计上对第一类经济业务,应在方程式等号两边的账户中等额记同增或同减;对第二类业务,应在方程式等号一边的账户中等额记录有增有减。

回答2:

一项经济业务发生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同等金额记录。

回答3:

复式记账法是以会计恒等式为理论依据建立的记账方法。我们常用的复式记账法是借贷记账法。借贷记账法必须遵循“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原则。 “有借必有贷”是指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在记入一个或几个账户借方的同时,还必须同时记入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借贷必相等”是指每一项经济业务发生后,记在账户借方的金额和记在账户贷方的金额必须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