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车辆类型不同,10年以上的车审车时间也有所有不同,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扩展资料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中规定:
7.4.1.2 发现送检机动车的外廓尺寸、整备质量等技术参数、技术指标不符合GB1589、GB7258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此次安全技术检验终止。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其检验员应详细登记送检机动车的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整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7.4.2.2 发现送检机动车有私自改装或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特征的情形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书面告知车主需将车辆恢复原状后才能再次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等待有关部门核实查处。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根据交通部、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一般的非营运小型汽车6年内,每两年检一次;6至15年的车一年检一次;15年以上的车一年一检两次。
年检需要的证件及材料
年检车辆时,车主需要带齐车辆《行驶证》、《保险证》和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其中初次检验(包括新车、过户转入)的车辆凭《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进行检验;定期检验的车辆凭《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定期检验表》、《第三者责任保险证(单)》以及路桥费(年票)的缴费凭证进行检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车辆年审流程》
对10年以上的私家车,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从2020年11月20日起,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即私家车10年内仅需上线检测2次,分别是第6年、第8年。
汽车年审需要注意
1、年审的时间,汽车的每次年审的时间在行驶证上,可以在年审时间提前三个月内都可以去年审,但是年审时间是没有延迟的,超时一天没有年审也是超时。交警在路上抓到可以罚款200扣3分。
2、年审时需要把汽车的违法记录去处理掉,否则无法参加年审。
3、汽车上的灯光和其他部件改装过需要把不合格的,改回来不然年检也是无法通过的。
十年以上的车需要每年审一次,超过15年的车需要每六个月审一次。车辆年检要用到的证件有:车辆的行驶证,有效的交强保险单、车主的身份证,还需提前清理车辆的所有违章记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扩展资料
小车和蓝牌面包车,新车上牌后前六年,每二年一审;六年后,则是一年一审;十五年后是一年两审。货车上牌后,每年一审,十年后,一年两审。车辆年检要用到的证件有:车辆的行驶证,有效的交强保险单和车船使用税。
机动车辆为了申领行驶牌照而进行的检验称为初次年检。初次年检的目的,在于审核机动车是否具备申领牌证的条件,年检的内容为:
1、是否有车辆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进口车辆的商检证明),车体上的出厂见样标记是否齐备。
2、对机动车内外轮廓尺寸及轮距、轴距进行测量。测量的具体项目是车长、车宽、车高、车厢栏板高度及面积、轮距、轴距等。
3、按技术检验标准逐项进行。合格后,填写"机动车初检异动登记表",并按原厂规定填写空车质量、装载质量、乘载人数、驾驶室乘坐人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年审
十年以上的载货汽车每半年年审一次,小型客车超过6年低于15年的,每年检验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