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法律问题

2024-11-24 00: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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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房屋买卖是应当经过过户纳税,买房者拿到新的房产证后,才算完成买卖。你没有办理纳税手续,没有取得房产证,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没有依法转移。
2、你买进房屋后虽然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是你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如果你对此没有过错,即使此房子因为出卖人的债务问题被人民法院查封,你也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会依法给你解封的。
3、你应当通知出卖人尽快办理好过户纳税手续,否则麻烦会不断的。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回答2:

能告他,协议就是证据,可以通过它主张你是房主。不明白房产证在你手上是怎么借出去的。

回答3:

可以诉讼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