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前房子的质量问题是保修期内有建设单位负责,保修期外动用业主的维修资金,目前可以看出的是楼主因为建设单位的责任推到了建设单位的物业企业,其实目前建设单位的下属物业企根据描述可以看出规划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出就出在规划之后,在建设阶段出现的问题,钉子户的出现目前在大部分城市都会出现,钉子户要求的利益与开发商的收益达不到一定的平衡点,开发商宁可不要开发这片地,正是因为这些问题的出现,也就造成了目前楼主所说的同样一个物业管理区域面对的不同的待遇问题,你所说的天然气的问题,我也只是猜测,一般就地下管道有民房挡住埋不过去导致的。至于你们那两栋楼其他的管线估计也走不是正常路线,要不然不会出现你们反映的那些问题,但是不管问题出在哪,可以肯定是建设阶段遗留的问题,属于开发商的责任,与物业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2、 业有一个通病就是听命于开发商,好的物业企业通常以打造自己的品牌创造良好的服务,从而获取更多的项目,而这种依附于开发商的物业企业,往往是为了自己的项目能卖出去,等开发商撤离,物业企业也会撤离,因此建议楼主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解聘和选聘新的物业企业,另外鉴于楼主说的前期遗留的民房问题,估计很多企业也不愿意接手。
3、 许多问题都是前期开发遗留下来的问题,单靠物业企业来解决的话,我估计没有几家能给这个小区服务好的,因为你们这两栋楼和后面四栋楼属于一个规划范围,同属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允许一家物业企业出现,总之难办啊!楼上那位单纯说换物业公司也只是治标不治本,还有一位说主体结构,现在好像没有那个开发企业说主体结构做不好的,主体结构出问题的话,这个房子就通不过验收,而房屋漏水、下水管道破裂等,跟主体结构完全搭不上边。因此不管能不能拿到分,最后都要奉劝一下楼主,买房子一定要谨慎,不要被开发商的花言巧语给骗了,前期说的多么多么好,等交房之后什么问题也来了,房子以后肯定能住,不过小问题以后肯定会陆续的出现。
换个物业公司吧,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经过人数过半,住房面积过半的表决可以换个物业公司。
对于此类因开发问题而导致三不管的小区,唯有业主自己组织起来成立自管委员会自己实施管理了。由自管委员会雇请一名保洁员(面积不大,请兼职的做半天,费用会少些)两三名保安即可做最基本的运行。对于房屋设施损坏的问题,如果有公共维修资金,可以向管理单位提出申请进行维修,若没有该项资金就要向业主进行筹集。
自己的房屋只有自己想办法去解决。如果大家没有团结起来,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问题是永远解决不了的。
既然被 骗了,有一个方法,不是你的防水和水管都过保修期了吗,但有一种东西叫主体工程,是随着房屋的使用年限结束保修期才结束的,既然房屋年久失修,那么一定有主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你们提请当地房管部门出具报告,或者集体上访,如果成功,你们这样就把被动化为主动了,找一个律师给你们集体诉讼,集体退房。
这种不负责任的公司房屋质量一定会有问题的,具体问题说起来太复杂,你去网上搜搜什么属于主体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