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与国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简洁点
2024-10-30 07: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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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定义区别:

1、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2、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包括绝对控股企业和相对控股企业。

二、控股区别:

1、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2、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大于50%(含50%)的企业,包含未经改制的国有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不足50%,但相对高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份,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

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特征

具有企业的基本特征

(1)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它是由多数人组成的组织体;

(3)依法设立,法律确认其一定权利义务。

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如定义中所指出,它的资本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入,其全部资本或主要股份归国家所有。这同其他全部或主要由民间社会(组织与个人)投资的企业不同。

我们说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除上述定义中所明白揭示的以外,其特殊性还表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国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虽然也有营利目的,但也有非营利性目的,或者说它不以营利为目的。国有企业要执行国家计划经济政策,担负国家经济管理(调节社会经济)的职能。对于有些重要行业和产品,明知在一定时期内不能营利,也要、或者说更需要国家投资开办企业,而等到以后其经营能够营利或盈利率较高时,民间社会愿意投资了,这时国家倒往往可以减少投资,甚至退出这些领域。

2、国有企业虽然是一个组织体,但它只有或主要为国家一个出资人。这不同于合伙、合作企业和一般的公司,也不同于私人独资企业。国家作为企业出资人,一般并不由最高国家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中央政府)直接进行具体的投资管理和经营活动,而是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分别由各级有关国家机关或其授权部门,代表国家所有权人负责具体的投资、管理和经营活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国有企业

百度百科:国有控股公司

回答2:

国有企业一般是指国家资本独资和控股的企业。国有企业之前的称谓是国营企业。随着改革深化,国有企业的称谓将变更为国资企业。目前的标准叫法是国家出资企业,包含了独资、控股及参股企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不以国家资本是否控为要件,只要企业的出资者中有国家资本或国家法人资本,都叫做国家出资企业。

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

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国务院直属管理,这些中央企业属于正部级。

2015年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将成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

回答3:

国有企业一般是指国家资本独资和控股的企业。国有企业之前的称谓是国营企业。随着改革深化,国有企业的称谓将变更为国资企业。

目前的标准叫法是国家出资企业,包含了独资、控股及参股企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不以国家资本是否控为要件,只要企业的出资者中有国家资本或国家法人资本,都叫做国家出资企业。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扩展资料: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类型:

类型一:100%国有成分企业(国有独资或者国有全资)
类型二:100%国有成分企业单独对外出资,股权比例大于50%
类型三:100%国有成分企业共同对外出资,股权比例合计大于50%  +  最大股东为100%国有成分企业
类型四:类型二单独对外出资,股权比例大于50%
类型五:类型三单独对外出资,股权比例大于50%
类型六:国有成分比例合计小于50%  +  第一大股东  +  实际控制

国有企业:类型一
国有控股企业:类型二、类型三、类型四、类型五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类型六如何判断国有控股企业


因此,在判断一个有国有成分、民营成分的企业是否是国有控股企业的时候,

第一步:

往上查股东性质,一直找到100%国有成分的企业股东(即“类型一”股东),算“第一级企业”,第一级企业可能有数个。

第二步:

从“第一级企业”往下一级看,“第一级企业”投资的子企业(简称“子企业”)中的一个“类型一”股东股权占比是否超过50%,

(1)超过50%的,则是国有控股;

(2)没有超过50%,则继续看子企业中的数个“类型一”股东合计股权占比是否超过50%,

①合计超过50%,并且第一大股东是“第一级企业”中的一个国有股东,则是国有控股;

②合计超过50%,但第一大股东不是“第一级企业”,则不是国有控股。

③合计未超过50%,不是国有控股。【但有可能是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不是国有控股的,再往下的孙企业也不是国有控股。

第三步:

确定“第一级企业”的子企业是国有控股的情况下,“第一级企业”的孙企业中子企业的股权比例超过50%以上的,是国有控股;子企业在孙企业中的股权比例未超过50%的,不是国有控股。

综上,如果是纯国有,没有民营成分加入的,则不管第几级都属于国有企业,100%国有成分的企业称“第一级企业”的话,则“第一级企业”的子企业有两类(类型二和类型三),则“第一级企业”在子企业中的股权比例可能低于50%,但是在孙企业中,子企业的股权比例肯定大于50%。
不管在几级国企里,只有在纯国有的股东之间,才合并计算国有比例;纯国有企业在任何时候都不与国有控股中的国有比例合并计算国有成分;国有控股企业之间也不合并计算国有成分的比例。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国有企业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同国有资产法

回答4:

国有企业一般是指国家资本独资和控股的企业。国有企业之前的称谓是国营企业。随着改革深化,国有企业的称谓将变更为国资企业。目前的标准叫法是国家出资企业,包含了独资、控股及参股企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不以国家资本是否控为要件,只要企业的出资者中有国家资本或国家法人资本,都叫做国家出资企业。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