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贵族的职位排名

2024-12-21 11: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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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选举产生议员

绝大多数西方国家的议员(包括大多数两院制国家的上院议员)都是经由直接选举产生。其具体方式,或采用多数制,或采用比例代表制。

采用多数制的国家,大都采用小选区制(即每一选区只产生1名议员)。采用比例代表制的国家则大都采用大选区制或全国选区制(即将整个国家作为一个选区)。有些国家(如德国、日本等)以混合制方式产生议员时,则全国选区、大选区采用比例代表制,小选区采用多数代表制。

多数代表制的“多数”要求,各国并不一致,有些国家仅要求获得简单多数即可当选(即得票最多者当选),而另一些国家则要求获得绝对多数始能当选(即只有获得超过半数选票才能当选)。在采用绝对多数制时,往往会出现第二轮投票,在第二轮投票时通常以对第一轮投票中得票较多的两个候选人再投票,这时仅要求获得简单多数即可当选。采用多数制的国家通常是两党制国家。

比例代表制常见于西欧多党制国家。选举在大选区或全国选区中进行,选民对候选人或候选人名单投票。名单由政党或政党联盟提名。选举结果依据各名单所得票数在总选票中所得比例份额分配当选议员名额,再按名单上候选人排列顺序产生当选议员。比例代表制在决定议员时,常伴有极其复杂的公式,且各国所采用的公式也极不相同:阿根廷、比利时采用最大平均数法,意大利、瑞士采用最大余数法。

混合代表制近年来常成为一些国家选举制度改革的一种选择。在这种体制下,半数议员从全国选区按比例代表制产生,另半数议员则从各地小选区中按多数制产生。1999年俄罗斯国家杜马议员选举采用的就是这种体制。各国采用比例代表制时,为防止议会出现因内部政党过多而影响有效运作的局面,大都对进入议会的政党或政党联盟设置了最低限额(一般为总选票数的5%),只有得票超过这个限额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才能参加全国选区议席的分配。

间接选举产生议员一般出现在两院制的上院议员选举中,如法国参议员由选举团选出,选举团则按省组成,由本省的国民议会(法国下院)议员、省议会议员、本省各市议会议员组成;荷兰上议院议员也是由省议会议员组成的选举团选举产生。

2.任命产生议员

在一些两院制国家,上院议员常有由国家元首任命产生的情况:如共和制的意大利,总统有权依据宪法任命在社会活动、科学和艺术方面有巨大成就,为国争光的公民为终身参议员,但不得超过5人;君主制的英国,女王有权任命终身贵族,作为终身贵族即成为上院议员(例如撒切尔夫人卸去首相职务后,被女王授予勋爵爵位,进入上议院)。此外,加拿大参议院全部议员都是任命产生的。

3.因特殊身份成为议员

在某些两院制国家的上院议员中,有一些是由于其本人的特殊身份而成为上院议员的。具体情况分为两种:

在共和制国家,有些国家宪法明确规定,总统卸任后进人参议院成为终身参议员,意大利、智利宪法都有此规定。

在君主制国家,特别是英国上院议员,大都属于这类情况。英国上院议员包括这样几部分人:王室贵族(君主的男性亲属)、世袭贵族、大法官(由英王任命的)、高级僧侣(教区大主教)和因功受封的终身贵族,其中教区大主教卸职后则离开上议院,不是终身议员,其余都是终身议员。1999年英国上院进行改革,将取消世袭贵族作为上院议员的资格。

4.因递补成为议员

在一届任期中,当议员因死亡、职业不相容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则出现因递补而产生的议员。各国具体作法不同,通常会采用补缺选举,原选区选民重新选举产生,如英国。但也有其他作法:由原拥有该议席的政党按选举时提出的候选人名单排名顺序,依次替补,如芬兰、以色列;另一种作法是在选举时就规定替补者,即候选人在提出竞选申请时,同时提出替补者的名单与资料(替代者所需资格条件与候选人一样),当候选人在竞选中或当选后出现意外,就由原定的替补者替补,比利时、瑞典、墨西哥都采用这种作法。人们通常都倾向于补缺选举,而认为后两种作法只能反映选举当时而不是现时的民意,忽略了可能出现的变化。

回答2:

英国的封号授予分成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两大部分。而除了英国王室以外,贵族分为五等;因为中国周朝的诸侯亦分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对应翻译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另外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他们属於平民,而非贵族;但在中国周朝的大夫与士,仍属於贵族。

回答3:

英国的封号授予分成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两大部分。
按爵位从高到低,贵族分为五等: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贫民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

回答4:

英国王室官方网站上的英国王室成员列表:
  女王陛下
  爱丁堡公爵殿下(王夫)
  王储(威尔士亲王)和康沃尔公爵夫人(女王长子及妻子)
  威廉王子殿下(王储长子)
  哈利王子殿下(王储次子)
  约克公爵殿下(女王次子)
  比阿特丽斯公主殿下(约克公爵长女)
  尤金妮公主殿下(约克公爵次女)
  埃塞克斯伯爵夫妇殿下(女王幼子及妻子)
  路易丝温莎小姐(埃塞克斯伯爵夫妇之女)
  长公主殿下(女王之女)
  格罗斯特公爵夫妇(女王堂弟及妻子)
  肯特公爵夫妇(女王堂弟及妻子)
  肯特的迈克王子夫妇(女王堂弟及妻子)
  亚历山德拉公主,尊敬的Ogilvy夫人(女王堂妹)
  Recently deceased members of the family are:
  最近逝世的王室成员:
  格罗斯特公爵夫人爱丽斯王妃殿下(女王的婶婶)
  伊丽莎白太后陛下(女王母亲)
  玛格丽特公主殿下,斯诺顿伯爵夫人(女王之妹)
  威尔士王妃戴安娜(王储前妻)
  List of extended members
  外围王室成员名单:
  皮特·菲利普斯,扎拉·菲利普斯(长公主子女)
  林利子爵(玛格丽特公主之子),子爵夫人,子爵之子女
  莎拉·夏托夫人(玛格丽特公主之女),其夫,其子女
  阿尔斯特伯爵夫妇(格罗斯特公爵之儿子儿媳)
  达维娜·温莎小姐,罗丝·温莎小姐(格罗斯特公爵之女)
  圣安德鲁伯爵夫妇(肯特公爵儿子儿媳)及其子女
  海伦·泰勒夫人(肯特公爵之女),其夫,其子女
  詹姆斯·奥吉维夫妇(亚历山德拉公主的儿子儿媳)及其子女(亚历山大·查尔斯和弗罗拉·亚历山德拉)
  尼古拉斯·温莎勋爵(肯特公爵幼子)
  玛丽娜·莫瓦特夫人(亚历山德拉公主之女)及其子女(与前夫所生的克里斯蒂安·亚历山大和泽诺斯卡·梅依)
  海伍德伯爵(乔治五世女儿,长公主玛丽之子),他的第二个妻子,及其子女
  杰拉尔德·兰利 (海伍德伯爵之弟)之遗孀及其子女
  法夫公爵(爱德华七世之曾孙)及其子女
  萨尔托恩(Saltoun)夫人(维多利亚女王第三子,亚瑟王子(Prince Arthur, Connaught)康诺特公爵之孙Alexander Ramsay of Mar遗孀及其子女
  缅甸的蒙巴顿女伯爵(第一任缅甸的蒙巴顿伯爵,路易斯·蒙巴顿的长女,爱丁堡公爵的表妹),其丈夫及子女
  汉诺威王子夫妇(乔治三世的曾曾曾曾孙)。虽然他们和现在英国王室关系很远,但他们是乔治五世以前,汉诺威王室仅有的嫡系传人。他们宣称自己是大不列颠和爱尔兰的王子王妃,但这一称号并未得到英国王室承认。
  这些人并无王室头衔,也不帮女王执行王室公务,也不从王室内库中支取薪资。但女王会邀请他们参加非官方的仪式,也会参加一些官方的仪式,如女王生日时的阅兵礼,女王的金禧纪念,王室成员的葬礼等。
  在世的王室成员前配偶列表:
  约克公爵夫人莎拉(约克公爵前妻)
  马克·菲利普斯(安妮公主前夫)
  斯诺顿伯爵(玛格丽特公主前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