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房屋赠与合同或者赠与书、受赠书需先办理公证,之后才能送至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
金钱赠与动产或者金额较少给付之后交付即所有,不需要办理公证,如果数额较大为了保险起见可以办理公证。
办理赠予(赠与)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 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或其它身份证明(通行证、护照、注销户籍证明等);2. 权属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售后公房须提供《本户人员情况表》); 3. 出售方、赠与方的婚姻证明;4. 委托代办的,提供经公证的(在国外须原件送中国使、领馆认证)有效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5. 公证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友情提示】:赠与方式有如下特征:1)、购买5年内的房屋通过赠与方式过户总体成本较低。目前办理赠与必须先办理公证,故主要费用由房屋评估费+公证费2%+契税3%
涉及法律的文书可公证,但不公证并不失去法律意义。字据、发票(包括搭乘交通工具的票证)、契约、合同等都是法律文书。在法庭上甚至一张只有几个字的纸条都是有力的证据,而法官并不要求必须是公证过的。人们往往以为有些重要的契约必须经公证后才有法律效力,其实不然,自古以来就是私凭文书官凭印。当然自己觉得公证一下保险也未偿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