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大局。目前,我国已进行了四个五年普法教育,农民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发生了较大变化,过去遇事找党委、找政府,现在遇事找法院、找调委会、找律师已成为社会风尚,农村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大成效。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普法教育工作逐步由低级向高级推进,由表面向实效转变,由狭隘形式向广泛形式实施。但我们在农村进行调查中,发现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仍然比较淡漠,不懂、不愿借助法律来保护自身权益,极易受到犯罪侵害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而且非常不利于新农村的建设。面对当前农村普法宣传的新环境,运用原来的老套路显然不能跟上形势需要,只有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才能使农村普法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普法宣传要“贴心”。农民是“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要广辟渠道,大力实施“法律进农村”工程。加强对农村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党员骨干等的法制教育,结合农民身边的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教育,重点组织学习宣传与农村工作、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婚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农业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等。深入农村偏远山区、田间地头,送法进村,入户宣传,扫除普法的死角、盲点,倾听农民的心声,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使普法真正深入农村千家万户。只有贴近农村实际,适应农民需求,农民需要什么法律就重点宣传什么法律,农村的普法工作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宣传对象重点要“跟进”。目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大,在外出前,建议各级政府、各普法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对他们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在外出务工期间,要在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维权办公室,为他们提供维权指导和诉讼代理,确保外出务工人员的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使农民工时刻感受到“娘家人”的关怀。利用中秋节、春节等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探亲之际,不失时机地组织他们召开座谈会,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将全国各大城市的用工状况和解决务工纠纷等资料送到他们手中,既为他们提供了务工信息,又使其学到了怎样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的法律知识,懂得依法维权。
三是宣传工作载体要“用活”。要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创建民主法治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运用这些载体,借助活动主办单位的力量,推进普法工作。通过用活载体,丰富宣传内容,加强法制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结合当前形势和农村工作特点,每月办一期普法宣传栏;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传播媒体的作用,在媒体上开设专栏、专题,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开启专门的便民服务场所,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援助。
四是宣传保障机制要“刚化”。要加大普法队伍建设力度,切实加强专兼职普法队伍建设,建议各乡镇、各单位普法办要确保专兼职普法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农村按“20户一员”的标准,配齐普法辅导员。要加大对基层单位的检查考核力度,建立和健全考核机制,县级普法主管机关制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分表,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进行考评,并坚持每年督查1次。要加大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县级政府财政要确保每年拨一定的普法教育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适应新时期普法工作的需要,普法办事机构要专门配备电脑、传真机、摄像机等基本设施,以提高普法工作效率和实际工作效果。
五是为农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比较严峻,农村部分地区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因此普法工作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农村经济发展的犯罪分子,绝不姑息,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重点,依法规范农村各种利益,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正确处理农村各种矛盾纠纷,为农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打造社会主义平安新农村保驾护航。
普法教育,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大局。目前,我国已进行了四个五年普法教育,农民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发生了较大变化,过去遇事找党委、找政府,现在遇事找法院、找调委会、找律师已成为社会风尚,农村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大成效。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普法教育工作逐步由低级向高级推进,由表面向实效转变,由狭隘形式向广泛形式实施。但我们在农村进行调查中,发现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仍然比较淡漠,不懂、不愿借助法律来保护自身权益,极易受到犯罪侵害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而且非常不利于新农村的建设。面对当前农村普法宣传的新环境,运用原来的老套路显然不能跟上形势需要,只有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才能使农村普法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普法宣传要“贴心”。农民是“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要广辟渠道,大力实施“法律进农村”工程。加强对农村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党员骨干等的法制教育,结合农民身边的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教育,重点组织学习宣传与农村工作、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婚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农业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等。深入农村偏远山区、田间地头,送法进村,入户宣传,扫除普法的死角、盲点,倾听农民的心声,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使普法真正深入农村千家万户。只有贴近农村实际,适应农民需求,农民需要什么法律就重点宣传什么法律,农村的普法工作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宣传对象重点要“跟进”。目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大,在外出前,建议各级政府、各普法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对他们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在外出务工期间,要在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维权办公室,为他们提供维权指导和诉讼代理,确保外出务工人员的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使农民工时刻感受到“娘家人”的关怀。利用中秋节、春节等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探亲之际,不失时机地组织他们召开座谈会,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将全国各大城市的用工状况和解决务工纠纷等资料送到他们手中,既为他们提供了务工信息,又使其学到了怎样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的法律知识,懂得依法维权。
三是宣传工作载体要“用活”。要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创建民主法治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运用这些载体,借助活动主办单位的力量,推进普法工作。通过用活载体,丰富宣传内容,加强法制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结合当前形势和农村工作特点,每月办一期普法宣传栏;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传播媒体的作用,在媒体上开设专栏、专题,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开启专门的便民服务场所,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援助。
四是宣传保障机制要“刚化”。要加大普法队伍建设力度,切实加强专兼职普法队伍建设,建议各乡镇、各单位普法办要确保专兼职普法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农村按“20户一员”的标准,配齐普法辅导员。要加大对基层单位的检查考核力度,建立和健全考核机制,县级普法主管机关制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分表,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进行考评,并坚持每年督查1次。要加大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县级政府财政要确保每年拨一定的普法教育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适应新时期普法工作的需要,普法办事机构要专门配备电脑、传真机、摄像机等基本设施,以提高普法工作效率和实际工作效果。
五是为农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比较严峻,农村部分地区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因此普法工作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农村经济发展的犯罪分子,绝不姑息,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重点,依法规范农村各种利益,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正确处理农村各种矛盾纠纷,为农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打造社会主义平安新农村保驾护航。
参考资料:http://cpc.people.com.cn/GB/68742/71093/71094/5549483.html 农村普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