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合同,现在突然提出要签订合同,怎么办?

2024-12-17 05: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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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者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留下证据,然后与公司协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月工资,公司不支付的,应该到相关部门解决。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2:

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合同,现在突然提出要签订合同,劳动者可要求企业赔付上班开始一个月以后未签订合同月份的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回答3:

一般劳动合同上都写有工作工时和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报酬的薪金,如果工时超出了劳动合同,企业需贴补你钱,企业必须缴纳缴纳法律规定的保险,如果不交或被查到该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将受到处罚,最好还是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有保障,如果企业不要用你了还可以有赔偿的,具体可以看看劳动社保官方网站。以上是个人的一点愚见,希望可以帮到你

回答4:

你不要签合同 因为法律规定 超过一年不签定合同的 按单位长期与个人签定合同 明白 ?要是你签了证明单位可以随时解雇你

回答5:

你这种情况,你们单位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