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婚前购房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若登记你和你父母姓名,就是你们共有,如果登记你的名字,是父母对你的赠与,但是跟你妻子无关。
二、从保护出资人权益的角度,你父母出钱给你买房不容易,不是小商品,建议你跟你父母签一份赠与协议,上面约定你父母赠与你房产是为了你结婚,只赠与你个人;还有一种方式是约定如果你离婚,无论登记的是谁的名字,该赠与撤销或者房产不能分给其他人,这是一种附带条件的赠与,在婚姻法、合同法中都支持,这个方式对你可能会很有帮助,你可以详细咨询律师。
三、如果你不得不写上对方名字,例如婚姻时间久了、感情稳定了,对方值得你这样等等,那么建议房产证上写你夫妻俩和你父母的名字,这样各占四分之一,也可以单独约定产权比例。
上面是法律角度,从人情角度,个人感觉:
1、父母出资,他们的钱你的确无权随便处置,置他们于财务风险之中;
2、夫妻共有房产也无可厚非,但是,你需要判断的是新婚的配偶跟你的感情关系,如果你们刚结婚就这样,你们当初的结合过程和感情基础等等你自己需要权衡一下,如果真是很难弥补,你先别轻易的房产证加名字,那个相当于部分过户,短婚再遭受财产损失,就太那个了。
3、充分协商、换位思考,冷静而坚韧的执行你的判断,处理家事难有完全之道理,你自己要拿好主意。
我觉得你老婆这样提,也是理所当然的,请听我说:女人嫁给你,肯定不是图你什么,都是想着和你好好过日子,为你生儿育女,相守到老的。我的情况好和你差不多,也是公婆出的钱,我们没出什么事钱,毕竟按我们的年龄和收入,买房实在很吃力,房产证开始写的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我当时也拿不出钱,我也没有想太多,从来没有提写上我的名字,是老公自己把我名字加上去了。我觉得,这是他对我负责的一种表现,不管怎样,女人比男人更没有安全感。所以如果你想和她相守到老,就该写上她的名字。女人也不容易,十月怀胎,相夫教子,以后还要照顾你的父母,我们也为这个家庭奉献很多,为什么就不能给我们一个保障呢?反正这事你自己想开了,也就不用纠结了,就看你爱不爱她。你老婆跟你闹,就是没有安全感,如果你主动加上她的名字,相信她会好的。你要设身处地的为她想,换成你是女人,你会怎么做?你真的可以做到什么都不在乎吗?毕竟生活就是很现实的,所以有时人不得不世俗。不要计较太多,奉劝你能想明白。谁能保证下一个会遇到什么样的人呢?
不能加!
不是我说你,这种事情是你没底线了。
她绝对不是某些女人说的没有安全感,只是想要房子,如此而已。
如果你对她不好,那么她闹一闹 可能会为了安全感,你对她好,她还要闹,这就是对这婚姻没信心,或者早就准备离婚,或许外面有人,让她这么闹,到时候能分一半房产。
兄弟 谨慎些吧,如果为了房子就和你闹这样,以后说不定房子要求只写她名字,不写你名字?又闹,到时候你怎么办?
这种女人 离就离了,没有原则没有底线的妥协,不是爱,只会纵容她的贪心。也不一定能留得住她。一旦她没达到目的,必然就是离家出走,离婚 威胁。以后苦的是自己。
我有个朋友 她老婆和她离婚的时候 问什么原因 对他“你对我太好了”
虽然你老婆嘴上说离婚,但大部分情况下女方只是嘴上吵得凶,因为她应该清楚如果现在离婚,她等于净身出户,而且女的离了一次婚想再找一个好的就难了。大部分时候只是以离婚要挟你。
如果她真为了房子加名字要离婚,那就去离吧,因为在她眼中你的房子能给她安全感,而不是你能给她安全感,说穿了她对你,对你们的婚姻根本没信心,这样的夫妻只能共顺境却不能渡难关。
我想你该反省下,她和你结婚多久了?另外加名字这事我感觉不能加,加了或许她就真会离婚了,虽然说她是家里的一部分,但是父母健在,一个男人起码要孝顺,何况你想想要是加她名字后她提出离婚怎么办,一不小心房子判给了她,你拿什么养老?父母从小就把我们带大,辛辛苦苦,连养老这么简单的事我们都不能完成吗?个人觉得,如果她真的爱你,真的想要这家庭好好的,绝对不会在乎加名字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