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父母购买的房子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结婚时男方住进去了也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算在分割的财产中。
结婚七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法不存在,新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扩展资料: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姻法
此房屋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与男方无关,即便离婚,男方也分不到钱。
关于你说的七年以后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是没有相关规定的。你尽可以放心。
女方婚前财产,男方无权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房子是女方婚前购置的,那房子只能算女方的个人财产,与男方无关。因此离婚时该房子不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之列,男方也无权要求分割该房子的产权。至于你提到的:结婚7年属共同财产。旧婚姻法的确有这一点,但不是7年而是8年,新婚姻法生效后,这一点不存在了。
就是说在结婚之前,一方买的房子,而在结婚过后再离婚的时候,另外没房的没有权利去分割这个房产。除非你们结婚过后她把你的名字加在了房产证上面,否则你没有权利分割,再说了她父母给她买房还不是结婚用的,也就是说只是他们一个投资的行为,没有具体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