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是法不溯及既往的具体表述。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具体是指,行为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新法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是指,行为当时是犯罪,新法修改后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新法。
法律分析
禁止时候发是尊重人权的基本要求,因为人们总是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计划并实施自己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人民之所以能够自由的生活,实施行为是因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是可以预见的,人们可以再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由行为。人们没有办法预测到立法机关在行为后会如何修改法律,不可能根据未来的法律安排自己的行为。如果公民现在合法的行为,因为将来法律的变更而被宣告违法并受到制裁,公民是没有自由可言的,所以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是对个人自由的保护。对于旧法认为是犯罪,新法不认为是犯罪的,说明随着时代的发展,该行为已经不具有刑法规范的意义,不具有刑事可处罚性,因此使用新法、即处罚较轻的法,更有利于公民权利保护。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就是对跨法犯适用处罚较轻的法,从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禁止事后法,也就是刑法不溯及既往,是罪刑法定的派生原则。但刑法是否不溯及既往要区分两种情况:在不利于行为人的情况下刑法不溯及既往,但在有利于行为人的情况下刑法可以溯及既往。
简单来说,同一个行为,以前的法律认为有罪,新颁布的法律认定没有罪,那就适用新颁布的法律。如果以前的法律认为没有罪,新颁布的法律认定有罪,那么就适用以前的法律。
事后法,也就是法要先于行为,要说杀人有罪,你必顺在人家杀人前,定法说杀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