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 十级工伤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工资就是缴社会保险比如养老缴费用的基数.这个根据本人来定.
如你的缴费按苏州在岗平均工资作基数,4305X7=30135元
江苏省的规定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江苏省规定的标准: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假设是24岁.
单位:个月
等级 年龄
10级 20-30周岁
5
苏州人口平均预期寿命:81.56岁
2011年苏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305元(2011年苏州51660元/年)
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305X(81.56-24)X0.2=49559.16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305X5=21525元(10级伤残年龄20-30为5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71084.16元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