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内出口时,B工厂直接出口,报关单上A为进口商,C为收货人,这样子操作可以的。C公司能否顺利清关收到货物,取决于C公司所在地的海关规定,这个如果是B公司负责,要先进行确认。
香港A公司不需要相关进口资质,但A公司属于转卖性质,在香港是需要交所得税的,好像是利润的16%,如果货物要经过香港,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发生运费、装卸费、仓储费等费用,除此之外应该没有什么特别的费用了,具体你咨询一下香港公司就知道了。
报关单上A为进口商,C为收货人. 这是出口最普通的香港离岸公司操作,提单直接C公司收货人。 出一份A公司抬头的 发票 箱单。 SHIPPER A 公司。
可以,这种情况,A公司作为中间商,不参与到货物运输的实际操作。。
付款是C给A,A给B。。A公司的税费由A公司自行向香港政府申报
你的逻辑应该不对,本来A公司应该是作为出口商,B工厂作为发货人,但A公司是香港公司,报关时是不用能香港公司作为出口单位的,所以只能B公司直接出口,把C公司作为提单的收货人,这样C公司就能直接收到货物,A公司并不需要什么资质,也没有税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