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乱指认他人是否构成诽谤罪

2025-02-07 15: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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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犯罪嫌疑人乱指认他人可能构成诽谤罪,也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嫌疑人乱指认他人,破获了他人的名誉,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即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1.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 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4. 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

  犯罪嫌疑人乱指认他人,是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被指认人受到刑事处罚的,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就构成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捏造犯罪事实,即无中生有、栽赃陷害、借题发挥把杜撰的或他人的犯罪事实强加于被害人。所捏造的犯罪事实,只要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即可,并不要求捏造详细情节与证据。有一种观点认为,捏造他人一般违法事实的也构成诬告陷害罪,中国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本法明文要求主观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其次,必须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告发方式多种多样,如口头的、书面的、署名的、匿名的、直接的、间接的等等。如果只捏造犯罪事实,既不告发,也不采取其他方法引起司法机关追究的,则不构成本罪。

  再次,必须有特定的对象。如果没有特定对象,就不可能导致司法机关追究某人的刑事责任,因而不会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当然,特定对象并不要求行为人点名道姓,只要告发的内容足以使司法机关确认对象是谁就构成诬告陷害罪。至于被诬陷的对象是遵纪守法的公民,还是正在服刑的犯人,以及是否因被诬告而受到刑事处分,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诬陷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或者没有辨认或控制能力的人犯罪,属于对象不能犯,仍构成诬告陷害罪。

  最后,由于本罪规定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故诬告自己犯罪的,不成立本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但是,如果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要从重处罚。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在捏造事实,一向有关机关或单位告发就会产生被告发人遭受刑事追究的危害后果,但仍决意为之,并且希望这一危害结果发生。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有的是挟嫌报复、栽赃陷害、发泄私愤;有的是名利熏心、嫉贤妒能、邀功请赏:有的是居心叵测,排除异己,欲取而代之;有的是嫁祸他人,以洗刷自己、摆脱困境;等等。但不管其动机如何,其目的都是为了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如果不具有这一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诸如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升迁而捏造事实诬告其有不道德甚或一般的违法行为,就不能构成本罪。当然,行为人实施了诬告陷害的行为,但是否实现了其目的即他人是否已受到刑事追究,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至于受到刑事追究,则是指公安、检察、法院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所告发的事实已立案查处。

回答2:

你好,北京律师百度知道团为您做如下专业回答:
1.诽谤罪。我国《刑法》有明文规定,其中《刑法》第246条规定,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要区分对方是不是故意捏造还是客观存在的。
2.我帮你分析下,什么情况下才算是情节严重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这里我觉得诽谤罪和诬告陷害罪要区分开来,我国《刑法》第243条规定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本罪)
4.综上所述,如果你有证据能证明,对方是故意陷害你,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如若没有证据能证明你的观点,你则不能告这小孩。
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还有不懂之处,请继续追问,我会在第一时间回复你,谢谢

回答3:

  1. 小孩可能是记错了,一般不会故意的,因为你们不认识。

  2. 如果小孩是故意的行为,也不构成诽谤罪,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

回答4:

你好,
诽谤罪是我国刑法上的一种罪名,惩罚相当严厉,属于自诉案件。
我个人认为,你的情况不属于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假如造成严重后果,你可以以诽谤为由起诉。如果问题不大,你可以以侵犯你的名誉权起诉,但是经济赔偿法院很少支持。

我是知道id 律政盲流。很高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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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你好
刑法诽谤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然而,所述行为属于刑事诉讼中诬告陷害罪调整的行为;两者在适用场合、方式、性质、目的方面不相同。
根据双方不认识的事实,应当属于错告行为,尚不足以追究犯罪,应当责令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