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字George Lam别名昵称阿Lam出生日期或生日1947-10-02国家或地区中国(香港)血型A型身高175 公分体重0星座天秤座职业演员 歌手 其它[林子祥简介] 简介:
林子祥是创作歌手,他懂得弹吉他及钢琴。 综观整个八十年代,在这十年之间,他共有23首歌曲登上香港电台中文歌曲龙虎榜冠军位置,仅次于谭咏麟的28首。 他也是众多演艺界人士的偶像或最喜爱的歌手。
个人喜好
喜爱的颜色:卡其色,银色
喜爱的饮料:黑狗啤
喜爱的艺人:"我必须说是我太太,不然的话她将会把我宰了"
喜爱的食物:肯德基家乡鸡,炸薯条
喜爱的地方:法国巴黎及高尔夫球场
喜爱的唱片:Eric Clapton
喜爱的电影:Cinema Paradiso (意大利电影)
喜爱的演员:Steve McQueen
喜爱的书籍:The Alchemist
喜爱的杂志:Wallpaper (英国)
喜爱的品牌: Louis Vuitton
喜爱的饰物:太阳眼镜
喜爱的电视剧:X档案
喜爱的咖啡坊:Latte
喜爱的设计师:Giorgio Armani
荣誉成绩
音乐类奖项
颁奖礼:
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
所获荣誉名称: 十大劲歌金曲
获奖时间:1988年 (6届)
获奖作品:真的汉子
颁奖礼:
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
所获荣誉名称: 十大劲歌金曲
获奖时间:1985年 (3届)
获奖作品:十分十二吋
1986年
第4届 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 十大劲歌金曲
1985年
第3届 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 十大劲歌金曲
星路历程
学生时期曾组织乐队,1976年推出首张英文专辑《Lam》,其后推出过多张广东专辑。他亦曾拍过多部电影,包括《投奔怒海》、《猫头鹰与小飞象》、《三人世界》等。1983年,他凭电影《投奔怒海》中精湛的演出,获提名第二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主角,惜铩羽而归。亦曾在无线电视与汪明荃合作拍摄《不是冤家不聚头》、《四季情》等电视剧。他作风低调(曾被冠以“歌隐”之名),给人沉默寡言的感觉,最令人印象深刻就是他的胡子(他的胡子在1976年开始留的)。
1980年,他凭《在水中央》及《分分钟需要你》两首歌曲在第三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连获两个金曲奖,成为当年的大赢家。而在1994年举行的香港电台第十七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上,林子祥获颁“香港乐坛最高荣誉──金针奖”。2003年,林子祥获得CASH音乐成就大奖,是首位唱作人获得此殊荣。
林子祥是创作歌手,他懂得弹吉他及钢琴。他曾创作多首名曲,如《在水中央》、《分分钟需要你》、《几段情歌》、《海市蜃楼》、《追忆》、《谁能明白我》、《这一个夜》等。除此之外,他也多次作出创新突破的尝试。1985年,林子祥的名曲《每一个晚上》,正是由两首中西乐曲《Cats》及《花非花》拼合而成,却不着痕迹,浑然天成。同年,他把二十二首当时得令的流行作品,以高超的编曲技巧组织起来,做出《十分十二寸》这首经典串烧歌,可谓前无古人,更牵起一片串烧歌热潮,后来周润发、朱咪咪、古巨基也曾以类似形式制作串烧歌。而此两首歌曲均得到当年年终乐坛颁奖礼的评审赏识,林子祥凭前者获颁1985年度十大中文金曲金曲奖,后者获颁1985年度十大劲歌金曲金曲奖。
综观整个八十年代,在这十年之间,他共有23首歌曲登上香港电台中文歌曲龙虎榜冠军位置,仅次于谭咏麟的28首。
他也是众多演艺界人士的偶像或最喜爱的歌手,包括徐小凤、梅艳芳、张国荣、刘德华、关之琳、侧田、方力申和吴浩康等等。
林子祥(George Lam,1947年10月12日-),昵称阿Lam,香港出生,是香港著名歌手和演员。林子祥曾就读于拔萃男书院及英国Dover College,学生时期曾组织乐队,1980年,他凭《在水中央》及《分分钟需要你》两首歌曲在第三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连获两个金曲奖,成为当年的大赢家。而在1994年举行的香港电台第十七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上,林子祥获颁“香港乐坛最高荣誉──金针奖”。2003年,林子祥获得CASH音乐成就大奖,是首位唱作人获得此殊荣。 中文名:林子祥外文名:George Lam别名:阿Lam国籍:中国民族:汉出生地:中国香港出生日期:1947.10.12职业:艺人毕业院校:Dover College代表作品:《不是冤家不聚头》、《四季情》主要成就:香港电台中文歌曲龙虎榜冠军
获得CASH音乐成就大奖
香港乐坛最高荣誉──金针奖
第三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获金曲奖身高:1.76米籍贯:广东江门血型:A星座:天枰座喜欢的演员:Steve McQu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