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全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申请条件:
一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4000元;
二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50m2;
三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已取得本区3年以上城镇居民户口;
四家庭成员为法定的配偶、子女关系。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3月14日至18日;报名地点为区房管局(房改办)。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前往芙蓉小区8号楼三楼报名登记。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报名登记时领取、填写《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一周内交区房管局(房改办),并提供下列材料:
⒈本人书面申请;
⒉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就业、收入、现住房状况证明(由申请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审核盖章);
⒋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低保家庭同时提供区民政部门发放的《黄山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复印件。
二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三申请人家庭条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由房管部门根据其家庭住房情况,确定其租赁补贴面积标准。申请人领取租赁补贴事宜另行通知。
住房补助申请
尊敬的**领导:
我是**部的***,是2000年被公司聘用的。由于我的****情况,目前还没有自己的住房,还与我的父母同住,根据******的规定,我具备享受住房补助的条件,现提请公司审查,并申请公司给予我发放住房补助。
此致
敬礼
***
年 月 日
回答:2007-12-28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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