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要求:1、检查并调整母、子公司会计报表中可能存在的误差和遗漏;2、抵消企业集团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3、抵消子公司因实现净利润而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4、抵消母公司从子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和收到的股利,并将母公司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账户余额调整至期初数;5、抵消年初母公司对于子公司股权投资账户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账户的余额,并将两者的差额确认为合并价差;若有少数股权,还要确认相应部分的少数股东权益;6、将合并价差分解为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和商誉,并在其有效年限内加以分配和摊销;7、若有少数股权,在合并工作底稿上确立当年属于少数股东的子公司净利润,应相应增加少数股东权益;8、抵消母、子公司间的应收应付等往来项目。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用户根据事并会计报表的要求,定义好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条件,软件根据定义时设计的数氖传递、数据计算公式等自动完成事并会计报表工作。软件能够自动扣除各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投资等的影响,能够能某些报表项目进行必要的抵销处理。
总之,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一般有两种理论可供遵循,即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即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
一、合并会计报表的日常准备工作
合并会计报表的工作在合并范围内的个别会计报表比较多的情况下,是一项工作量繁重的会计处理业务。如果不在平时把准备工作做好,待到期末合并时再去查找、确认合并数据与资料就会大大影响工作效率;而如果平时作好了准备工作,到期末合并时就会“水到渠成”、“得心应手”。这些准备工作要求企业建立合并会计报表抵销资料的备查、登记与对帐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应涉及内部交易企业间的沟通对账方式、统一入帐时间、上报母公司数据的期限要求等。
二、合并会计报表的初数抵销
合并会计报表如果披露期初数,就涉及期初数的抵销问题。如果没有以下两个原因,原则上可将上年度的期末数作为本年度的期初数,而不再重新作抵销合并。如果存在以下两个原因则需重新作抵销合并。
第一、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个别会计报表范围与上年度有所不同。
第二、上年度合并会计报表中的个别会计报表涉及到会计报表调整问题,如以前年会计政策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本年度的期初数需要新抵销合并,则涉及到以前年度的内部、交易往来相当于在本年度作两次抵销。
例如:某集团A公司为母公司,B公司为其子公司,2001年末B公司应收A公司内部往来款100万元,B公司提取了0.5万元坏账准备,A公司在2001年末合并会计报表时编制抵销分录:
(1)借:坏账准备 0.5万元
贷:管理费用 0.5万元
A公司在2002年末合并会计报表时,对期初数应首先将2001年末的抵销分录再作一次,即:
(2)借:坏账准备 0.5万元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0.5万元
但同时对2002年期末数抵销处理时,仍应对2001年期末数再作抵销,即:
(3)借:坏账准备 0.5万元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0.5万元
在登记2002年度合作工作底稿时,第(2)个抵销分录只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工作底稿“坏账准备”和“未分配利润”其实期初数项目登记,不在合并利润分配表 “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工作底稿上登记。而第(3)个抵销分录必须同时在这两个合并报表的上述项目登记。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持有同一子公司的抵销
在合并会计报表时,经常遇到子公司本身提供的个别报表就是合并会计报表,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也是母公司的参股公司,这样就出现了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持有另外一家子公司的情况。
例如:甲公司为乙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持有丙公司60%股份,甲公司又持有丙公司20%股份,乙公司在期末合并会计报表时编制的抵销分录为:
借: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贷:长期股投资-丙公司(丙公司净资产的60%)
少数股东权益(丙公司净资产的40%)
甲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除进行政党的抵销处理外,还应对乙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中属于甲公司的50%(即丙公司净资产的20%)再作抵销,即:
借:少数股东权益(丙公司净资产的2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
如果这个例子变为甲公司持有丙公司60%,乙公司持有丙公司20%,抵销分录应同上,但均由甲公司来编制。
四、内部购进原材料的抵销
集团内部制造业从其他集团成员购进原材料要比商品流通企业从其他集团成员购进商品的抵销复杂很多。对此,《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没有规范制造业如何抵销。其实,抵销方法可以比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对内部商品交易的要求进行抵销,因为制造业也要将购进的原材料加工成商品再予以出售,只不过蹭多了个加工环节。这里可以把库存的原材料、加工中的在产品、库存商品(即产成品)都视为商品流通业的购进商品尚未销售出去的部门,只不过计算其中内部销售的毛利要麻烦一些,但也可以采取倒挤的方式。
例如:A、B两公司为集团内部成员企业,A公司为制造业,B公司为商品流通业。2001年A公司从B公司购进原材料(B公司为商品)一批,不含增值税货款10万元,B公司购进价8万元(不含增值税),A公司购进材料后最终实现销售收中有20%为从B公司购进材料的销售成本,本期A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0万元,集团年末合并会计报表时应编制抵销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10万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 9.2万元
存货 0.8万元
注:贷记存货0.8万元的计算过程为:(1)期末A公司内部购进存货余额为10-30x20%=4(万元)。(2)期末A公司存货含有的内部销售毛利为:4x(10-8)/10=4x20%=0.8(万元),因此期末A公司存货中有0.8万元的内部销售毛利没有实现。
第二年,A公司从B公司购进15万元,B公司购进价12万元,A公司第二年实现销售收入50万元,其中20%为从B公司购进材料的销售成本,第二年末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时应编制的抵销分录为:
(1)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0.8万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 0.8万元
(2)借:主营业务收入 15万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 15万元
(3)借:主营业务成本 1.8万元
贷:存货 1.8万元
注:贷记存货1.8万元的计算过程为:(1)第二年末A公司内部购进存货余额为4+15-50 x 20%=9(万元)。(2)第二年末A公司存货含有的内部销售毛利为:9 x 20%=1.8(万元)。
五、少数股东权益的列示
根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要求,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资产债表时将“少数股东要权益”列于“所有者权益”之外,旨在与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相区别。但这种列示方法模糊了“少数股东权益”的性质,即“少数股东权益”是“所有者权益”性质的,还是“负债性质”的,还是说什么都不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作为少数股东与母公司即大股东在性质上讲应是同等地位,即均为公司的所有者。所以所有者权益应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另外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以其净资产作为偿还债务的责任,其中少数股东权益也是公司的净资产,也相应承担公司的对外债务。因此,合并资产负责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入“所有者权益”项内,但为了体现母公司的净资产份额,避免虚列集团净资产,可考虑采取下面的列示方法进行披露: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母公司权益小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注:所有者权益合计等于母公司权益小计与少数股东权益之和,母公司权益小计等于前五项之和。
这个问题大了。一半会说不明白,您还是好好看看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