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容器应也是产品销售中密不可分的一部份,故也是原材料的一种,属于包材。
应计入容器成本的有:
1、价税合计80000+13600(因取得的发票是增税普票,故无法凭票抵扣进项税额,价税均计入成本)
2、运费中不可抵扣的部份1000*(1-0.07)
3、装卸费200
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包材)80000+13600+1000*(1-0.07)+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0.07
贷:银行存款80000+13600+1000+200
希望能帮到你,如有帮助请采纳,谢谢。
购入包装容器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00元,增值税款13600元;支付运费1000元,装卸费200元,取得普通发票,求分录
借:原材料---包装容器 81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0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9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