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收补偿了 没使用 还可以收回吗

2025-01-24 09: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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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耕地被征收后没有使用的,时间超过两年的,经原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原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交回村民恢复耕种。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回答2:

第一,核实该地块是否已经办理征地审批手续,是否有审批机关的征地批复,这是确定该地块是否征收为国有用地的唯一途径。
第二,如果有批复且征地补偿已经到位的话,你现在想收回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批复,那么自然原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使用权性质没有改变,也谈不上收回。
第三,莫生气,国有土地上建设商品房应当履行相关公开出让手续,你如果觉得别人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有违法情形,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

回答3:

从法律上来说,被征收了是不能收回的。而你只能向政府申请以一定的地价获得一定时间的使用权。没有政府关系,你建房就是违建,拆你没商量。有政府关系,违建即使要拆迁也能获得补偿。所以,生气也没用,不要再想了。

回答4:

是不可以的,因为土地不属于个人所有,是国家所有。政府征收,给予补偿。是不可以再要回的,没有这个权力。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