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在农村的宅基地不属于迁户口的人了,迁户口的人也不可以在上面盖房子。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村民),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虽然之前户口迁到了城市,还是可以使用这块宅基地,这就是“地随房走”的结果。但现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灭失,就不能再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
把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的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的情况: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
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1、《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3、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农村宅基地的特点: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
因为提供了无期限的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只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享有的一项福利性权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宅基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你好。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村民),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所以,虽然之前你户口迁到了城市,你还是可以使用这块宅基地,这是“地随房走”的结果。但现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灭失,你就不能再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
如果你有村子里的宅地书或合同或证明都可再盖房子,如果没有最好去找村长给他送点礼让他给你在批一次反正村里的住宅地有没在网上公布。
你都拆迁了还回去盖什么房啊?有什么问题找当地政府,他们会帮你解决好的。还有,那是地震危险区不是特别适合居住,慎重选择啊。
那你的意思城里人都能在农村造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