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是属于茂名市管辖的。茂名市包括四县:化州,高州,信宜,电白,其中化州、高州、信宜已经撤县建市。
茂名市 1994年7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同意撤销化州县,设立化州市(县级),以原化州县的行政区域为化州市的行政区域(民政部民行批[1994]95号)。同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化州市委托茂名市代管。同年8月18日,化州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启用新印章,使用化州市称谓。自此,化州为市(县级)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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