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想清楚,你为什么要看孩子。
离婚的四年里,你都有定期的去跟小孩接触吗?
前夫是突然之间,不让你探视小孩的。
还是,你突然之间想要探视小孩了呢。
如果你是突然的母爱大发,想要看看小孩,那个人觉得,是对小孩子的伤害。
毕竟,母亲不闻不问了几年,突然又闯进自己的生活,对小孩的心灵成长会有很大影响。
如果你一直都有去探视小孩,而前夫突然不让探视了,你可以找前夫谈谈。
毕竟离婚这么久,你们都有权利去展开新的生活,而他说不定也要开始新的生活,
小孩子已经跟着他了,你再一直探视,多少对小孩子的生活和心理,会产生影响。
对他组建新的生活和小孩子和未来后母的关心会产生隔阂。
当然,按照法律,你是有探视权的。
但我觉得,你还是跟前夫商讨之后,征询小孩的意见,再考虑要不要固定的某个时间,
把小孩接到你那里照顾,避免你到人家的新家庭里,给别人造成不方便。
如果你很爱你的孩子,那就更简单了。自己抚养吧。
新婚姻法有规定,你有探视权利!他不配合,你可以去他户籍所在的法院起诉他!注意证据,就是再去一次看孩子,把整个过程用手机录影下来!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以前干什么去了?突然要看,对孩子和前夫都不好,你付过抚养费么,孩子生日有送过小礼物么?如果没有,对孩子来说你只是个陌生人而已。我劝你放手吧,对大家都好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走法律程序! 但是,这是最坏的打算了,或者可以单独约他出来谈!加油
你可以告诉他国家是有所规定的,我又探视孩子的权利,如果还是不让我看望孩子,我有权利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