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补到的资料,尽量补办。如果税务局不查账,那么你们算是安全的。如果税务局查账的话,就会很麻烦。一般情况,税务局很少查企业的账的,除非你们厂的业务不太正常被税务局稽查科盯上了,或是有办理业务税务局必须查账的。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会计法
1、如果丢失部分是可以自制的原始凭证,那么可以重新自制原始凭证,并从系统中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这种情况下是公司内部的管理责任问题。
2、如果丢失部分是发票记账联,那么可以根据公司的存根联作复印,并从系统中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
3、公司丢失记账凭证是外部凭证,比如发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根据系统所查询核算信息来联系对方单位,重新复印一份作原始凭据,并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公司记账凭证丢失,可根据会计系统逐笔进行查核比对,如果是银行单据丢失的,可以联系相应的银行补打银行回单。
扩展资料:
会计凭证使用方法的基本原则:
(1)双金类、双非类凭证所记录的金额都不在现金流量表上反映。
(2)单金类凭证所记录的金额应当且必须全部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某一行次内,凭证借记现金账户,贷记非现金账户的,以该凭证记载的金额为现金流入量;未贷记非现金账户的,以该凭证记载的金额为现金流出量。
(3)列表行次的选择。若记账凭证是单金类凭证,则现金流量表中列示的具体行由目标内容优先系统确定,即根据会计凭证汇总的具体内容选择列表中的行。
丢失了一本凭证,怎么丢的,过程?将其形成一个材料备查。对于丢失会计凭证,属于违反会计法,会计法的执法主体是财政局,不是税务局,税务局不会对丢失凭证进行处罚。但是如果影响较大,造成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额的,税务部门会以此为依据认定为账务不健全,对所得税核定征收。增值税采用专用票抵扣,只要你销售额准确,进项税已经认证的可以扣除,没认证的可以向销货方索要记账联复印件,以复印件认证抵扣。
这里面有风险的,主要是报销的,银行的可以通过对账单核对或要求银行重打,发 票可以有销售方提供复印件……
会计从业证不会被吊销。这个归财政局管理。
一、最好的办法是找回来
二、确定不能找回,根据当月电脑账逐笔核对,补齐相关凭证
1、对于银行收付款业务,可以到银行打印回单,以此入账重新制作凭证
2、对于相关发票,可以复印供货方的记账联重新制作凭证
3、对于相关报销,由相关人员补齐报销单据
这个对于别人没用的,没人拿,应该能找回来吧,想想可能在哪丢的?或者你得罪本单位的人啦,别人专门的?实在找不到的话只有一个办法:根据账倒着做一本凭证,有关的原始凭证能弄下复印件的弄复印件,能取得其他单位或其他个人证明的取得证明,反正先把记账凭证弄齐全,原始凭证能弄多少弄多少,最后得你写个情况,让公司老板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