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个案例中,遗嘱未生效。
2、第二个安例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键是两份遗嘱所涉及的财产是否冲突。
1)如果两份遗嘱所涉及的财产相互独立,其他要件合法,应当都属于有效遗嘱。在此案例中,则第一份将会生效,第二份遗嘱未生效。
2)如果是两份遗嘱相冲突,那么按照继续法规定应当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第一份遗嘱无效。在此案例中,第一份遗嘱是无效,第二份遗嘱是不生效。所以,只能法定继承了。
第一种情况下,如果甲死亡后,将由乙的继承人代位继承财产!遗嘱是生效的!
第二种情况下,以后一份遗嘱为准!
因为乙在立遗嘱前已经死亡,实际甲是将财产遗赠给乙的继承人!
当然,这个案情有争议,遗嘱受益人不存在从形式上看遗嘱是有瑕疵的!
根据《继承法》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应当属于遗嘱无效。
纵横法律网-山东天地恒律师事务所-孙大元律师
遗嘱无效。
纵横法律网-山东平等律师事务所-宋晔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