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什么岗位,只要你想踏踏实实地去做好本职工作,都会有学不完的东西.你看看会计结算中心岗位职责就知道了.
会计结算中心岗位职责
一、中心主任职责:
1、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方案》,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支出改革;
2、组织和督促各岗位会计严格执行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及时、规范地做好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工作;
3、建立健全并监督实施会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协调内外关系,确保会计中心的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地运行。
4、组织会计中心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素质,做好各岗位会计年终考核和岗位轮换工作。
二、统管会计职责:
1、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现行财务规则的要求,指导单位财务经办员编制本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办理统管单位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2、 审核统管单位的支出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明细账,与资金会计核对收支、存款数额,编制会计报表及说明,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给财政部门、中心负责人及统管单位。
3、 定期向统管单位通报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提醒单位清理债权债务,以维护单位权益和信誉;协助单位办理纳税事务。
4、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对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及相关会计资料装订成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三、资金会计岗位职责:
1、根据各统管会计出具的《黟县会计结算中心付款通知书》或审核通过的支出单据,在单位存款余额内及时办理资金结算,妥善保管银行票据、印章,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2、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总账和单位银行存款明细账,并将原始凭证及时传递给各统管会计登记入账;
3、定期与各统管会计、银行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出现差额要及时查明原因,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确保账账一致、账款一致;
4、负责审核划转各单位内部转账业务。
四、单位财务经办员职责:
1、 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单位领导开展单位财务监督检查工作,与统管会计共同做好本单位的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工作。
2、 负责经办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具体业务,负责将本单位应上缴财政的预算内、外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负责向会计结算中心办理申请用款事宜。
3、 依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负责管理和使用备用金,审查归集原始凭证,把好凭证的报销审核关,按时把原始凭证归集报会计结算中心统管会计,并办理凭证交接手续。同时,按月编制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表送财政局。
4、 负责登记本单位的现金日记帐、往来明细帐和固定资产明细帐、材料备查帐、辅助帐。建立各种票据的领、发、使用、存登记簿,定期与财政部门核对。
5、 定期与会计结算中心的统管会计、资金会计核对帐务。
6、 负责办理本单位的政府采购事宜。定期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负责办理本单位的政府采购事宜。
7、 根据会计结算中心提供的资金收支数据,及时向单位领导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8、 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其它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