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首先你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律师到该法院执行局了解民事判决的情况和对方申请执行的情况,看看当时是否存在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而你拒收导致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完成了相关审判程序并公告送达了判决书,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恐怕你就没有办法规避应当承担的责任了。具体方案等到了解了判决和执行的情况后再去考虑。建议你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具体处理。
如果判决书中有你的名字,而你却从未参加过诉讼,你可以此为理由向法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