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再就业补助金是不是到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一次性支付

2024-11-26 10: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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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应当一次性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七至十级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手续时一次性支付,医疗补助金劳动者可持解除合同证明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社保卡等资料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

回答2:

你好,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回答3: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本人和单位共同向工伤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申领,申领后先到单位账上,等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会支付给你。

回答4:

你好,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看公司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公司参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未参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都由公司支付。

回答5:

工伤发生后,医疗费由单位必须入保的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补助金也根据伤势由单位支付。再就业补助金如果离职则由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