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说明:
1.学生县内转学:转学证明应先由转出学校开出,经接收学校同意并盖章,到县教育局初教科审核盖章备案后,转学方可生效。此证明一式三份,转出学校、接收学校和教育局初教科各执一份。
2.学生跨县转学:监护人应先到转入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同意接收证明,再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同时需附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审核后出具转学证明,经教育局初教科审核盖章后,转出学校将学生档案资料交监护人。监护人持学生档案资料及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此证明一式四份,转出学校、接收学校和教育局初教科各执一份。
小学生转学证明 学生姓名 ,性别 ,籍贯 , 年 月 日出生,系 小学 年级学生,学籍号: ,现因 申请转学,经审核,同意转出,请安排学校并编入 年级继续学习。 转出学校意见: 学校(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接收学校意见: 学校(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教育主管部门(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接收学校教育主管部意见: 教育主管部门(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有关说明: 1.学生县内转学:转学证明应先由转出学校开出,经接收学校同意并盖章,到县教育局初教科审核盖章备案后,转学方可生效。此证明一式三份,转出学校、接收学校和教育局初教科各执一份。 2.学生跨县转学:监护人应先到转入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同意接收证明,再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同时需附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审核后出具转学证明,经教育局初教科审核盖章后,转出学校将学生档案资料交监护人。监护人持学生档案资料及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此证明一式四份,转出学校、接收学校和教育局初教科各执一份。
(一)学生转出程序:
1、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出具转学证明。
2、初中学生转出,家长持转学证明及该生户口,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出手续,将转学回执送交该生转出学校,并提取档案。城区中学之间不准学生转学,只办理去外地就读的转出手续。
3、城区小学生在本市内转学,必须持该生户口、父母房产证和转学证明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出手续;乡镇间小学生转学直接到中心校办理手续。
(二)学生转入程序
1、由家长持转学证明、户口和父母房产证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入手续。转入乡镇的小学生直接到乡镇中心校办理手续。
2、由外地转入本市的初中学生,持当地教育局签发的转学证明,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手续,并提交该生学籍档案。
3、转入城区的初中、小学学生,按照父母房产证所在的学区安排学生入学,无房产证的按户口所在街道分配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就读。
4、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按哈市教育局规定可持暂住证和转学证明办理入学手续
这没一定的格式,一个学校一个样其实这都是想弄你的钱吧。 根本不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