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而我不想离怎么办?

2024-11-27 01:16:4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这次判离的几率不大。原因主要有:
(1)只是感情不和,并不能反映夫妻感情完全破裂;
(2)孩子还小,才四个月,判离对孩子成长不利;
(3)你不答应离。
2.如果法院不判离的话,那么你还有六个月的挽救时间。
3.女方不会无缘无故起诉离婚,而且感情不和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所以呢,作为男方,即使女方再怎么撒娇,也应该多担待点,在工作之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孩子还小,为了这个家,主动承认错误,实在不行,就做做老丈人们工作,争取在没下判决前撤诉,重归于好。
4.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2:

建议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 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 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 力或虐 待、遗 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 博、吸 毒等恶 习 屡 教 不 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 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 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3:

第一次起诉基本不会判离婚的。如果你不想离就想办法不要让对方第二次起诉。

回答4:

法院判决离婚是以感情破裂为依据的,如果你能证明你们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法院是不会判离的

回答5:

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情况下,只要你坚持不离婚,法院不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