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与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是有区别的,公务员全部使用行政编制,绝大部分参公(另有极少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群众团体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使用行政编制)和普通事业单位是事业编制,普通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在编人员身份与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普通事业编制在编人员需经过考试才能调入参公单位和党政机关,而公务员和通过考录的参公人员是可以相互调动的。
参公单位一般是党政机关的下级单位或者执法机构,工资待遇和完全参照公务员管理,都是财政全额拨款,但因为大部分参公单位机构规格比党政机关要低(二级局为主,少部分例外),在晋升方面空间要小一些。
参公的并不都是事业单位,还有少部分群团机关(工青妇)。 通过中央、省两级公务员(参公)考试招录的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拥有完全意义上的公务员身份,享受和公务员一样的待遇,可以和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调动交流。
原来是依据工程师职称进行工资的审定,那"参公"时,应该是还会依据或参照工程师职称进行"参公"工资套改的
原先是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当然会比原先是工程师的工资低
工资的算发按原来的算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