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
根据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交通部,2009年7月28日发布),对人行横道线(斑马线)做了规定。
斑马线的宽度、长度、间隔,是有一个国际标准的。斑马线基本长度为3米--5米。每条斑马线的宽度应为45或60厘米。斑马线的宽度还可以根据行人数量以1米为一级予以加宽,行人越多的地方,斑马线越宽。
在一段路上,斑马线的设置间隔一般为150至500米,合理的设置间距为350~400米。也就是说,在城市里,最好每隔350至400米设置一段斑马线,方便行人通行。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划定行人过街线路,设置提示标志。根据规划,在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上设置盲道。
扩展资料;
人行道上的交往是一种公共活动,它把互不认识的人聚在一起。
人们要护卫基本的隐私,同时又希望能与周围的人有不同程度的接触,一个好的城市街区能够在这两者之间获得平衡。人行道提供给人们一个正常的渠道,发展出一种熟悉的、公共交往的关系,建立起一条无意识的平衡线,划出了城市公共领域与个人隐私领域的界限。
这样的平衡大部分是由人与人在公共交往中的一些细节组成,平常人们很不经意地实践和接受这些细节,以致于大家几乎忽略了它们的意义。如果没有这么一条界线,或者说缺失正常的人行道生活,这种平衡关系是不可能形成的,更谈不上持续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斑马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行道
人行过街斑马线宽45厘米,间距60厘米,长度根据过街人流量确定,常用500厘米和600厘米。
见《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按国标是:宽45cm 长300cm 中间间隔是:60cm
人行横道线依据我国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和行标《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设置。
人行横道线一般与道路中心线垂直,特殊情况下,其与中心线夹角不宜小于 60 °(或大于 120° ),其条纹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人行横道线的最小宽度为 300cm,并可根据行人交通量以 10 0cm为一级加宽,人行横道线的线宽为40cm或45cm,间隔 一般为60cm,可根据人行道宽度进行调整,但最大不应超过80cm。人行横道线的设置间距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路段上设置的人行横道线之间 的距离 一般应大于 150m。
内容同上。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沿人行道设置行道树、公共交通停靠站和候车亭、公用电话亭等设施时,不得妨碍行人的正常通行。
确定人行道通行能力,应按其可通行的人行步道实际净宽度计算。
人行道宽度应按人行带的倍数计算,。人行带的宽度和通行能力应符合以下规定。
人行带宽度和最大通行能力 按以下换算:
、人行天桥和地道:宽度(m),最大通行能力(人/h)1400
:宽度(m) ,最大通行能力1800(人/h)
在城市的主干路和次干路的路段上,人行横道或过街通道的间距宜为250-300m。
当道路宽度超过四条机动车道时,人行横道应在车行道的中央分隔带或机动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上设置行人安全岛。
没有法定宽度,只有城市道路设计标准,城市道路设计应该是超前的,要考虑远景的道路通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