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月18日,周杰伦出生在台北市一个普通的家庭。回忆起他的小时候,妈妈用了一句“感谢老天把他赐给我”,充分体现出她对这个宝贝儿子的爱。“胖嘟嘟笑起来带着小酒窝,可爱的模样真的很讨人喜欢。从小杰伦听到音乐就会兴奋地随着节奏摇晃,不只爱看孙越、陶大伟的表演,也常戴着墨镜模仿高凌风唱歌,坐在电视机前也会跟着广告唱唱跳跳。三岁对录音有兴趣,就常常拿着录音机录自己的声音,或唱歌,或编故事,自编、自导、自演又自唱一番。”
而他的爸爸对儿子小时候的评价是,“他从小就爱耍帅”。爸爸回忆说:“杰伦还小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经常一起到海边踏浪,其他小朋友乖乖站着拍照时,他一定会跑到镜头的最前面去抢镜头。爱表现的他,家庭聚会时的表演,常常逗得我们惊喜连连。杰伦从小就爱耍帅,不只裤子要穿宽版裤,头发要留中分头,连车都一定要骑重型摩托车。高中就读淡江高中音乐班,每天从台北到淡江,光车程就要花两个多小时,所以就想买台摩托车′小绵羊‵让他代步。结果,杰伦一开口就要重型的FZR,只因为骑重型的看起来才帅气。”
在棍子下长大
14岁时周杰伦父母离婚了。在单亲家庭里长大的他,从小是妈妈和外婆带大的,因此外婆和妈妈就成了他生命中最敬爱的两位女人。3岁开始练习弹琴时,妈妈就看出他在音乐上的天分,因此对他的要求很严格,于是,童年的周杰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所有的日子都是在钢琴边度过的。可每次练琴的时候,一听到窗外同伴的嬉闹声,他就总是弹得心不在焉。于是,他母亲就拿着一根棍子,站在他后面,一直盯着他练完琴。杰伦说:“如果说自己的音乐底子打得深厚,还得感谢那根棍子呢。”他同样碰到了个很严厉的钢琴老师。只要一弹错、不专心,就马上打手背,小杰伦因此双手布满淤青,这让他一度心生反抗,不想再学琴了。但是等他冷静下来,却又忍不住想弹琴,自己想了几天后,小杰伦不但乖乖地继续练琴,而且以后无论老师多么严格,再也没有动过离开音乐的念头。小时候周杰伦很调皮,被痛打是常有的事。他曾偷学过妈妈的签名,好偷签联络簿或成绩太低的考卷,有时还会故意用口水把考卷分数弄得模糊一点,再跟妈妈说是被雨淋到。而在学校,考试成绩没到标准就会被打手心。还有一次被老师捏耳朵,直到上初中才稍好一点,所以小时候被打都已经习惯了。
童年很孤单
杰伦是家中独子,个性内向害羞。小的时候他曾经想过能有一个弟妹可以陪伴,但他又觉得爸妈养他已经很累了,如果再多生一个,生活负担会很重。独生子的生活比较无聊一点,但也因为是独生子,对人生的想法也会比较不同,很多事情只能自己解决没人能帮忙,这让他变得比较独立。杰伦坦言,若有弟妹的话,他会变得比较会替别人想,童年不会无聊,每天可以跟弟妹一起玩,所以还是羡慕别的家庭有兄弟姐妹的。父母离婚后,让他更加孤僻,不爱讲话,因此玩伴并不多。大都是跟邻居还有同学一起玩,不能说我自闭,但的确自己的空间比较大。要他回忆小时候记忆最深刻的事,他居然说是外婆家里养的大狗狗,因为小杰伦常常和狗狗玩,有时还想像自己是大将军,把狗狗当马骑。他说如果有了兄弟姐妹的话,他的人生想法也会跟现在不同。
周杰伦——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名字,一个再忘不掉的人。
周杰伦长得并不怎么漂亮,小小的眼睛是他最大的特点,但是那长相却让人过目不忘、越看越酷。周杰伦的音乐更是令人耳目一新,很多人觉得听杰伦的歌听不懂,但我觉得听他的歌有另一种方式,我们没有必要去听歌词,只要听曲子、听意境、听那种吐词成句的感觉,就会令人陶醉其中。说杰伦只是一时兴起的歌手的,你们不懂周杰伦;说杰伦吐字不清的,你们也不懂周杰伦。周杰伦他颠覆了歌坛,他的歌不需要舞美灯光,只有在静静的长夜里,在十万多人的体育场中,才不枉费我为歌狂。周杰伦参经说过:“我欣赏我的音乐,我喜欢我的音乐,我坚持我的音乐,谁叫我是周杰伦。”是啊,这就是周杰伦,他没必要学别的歌手,他只要静静地唱自己的歌,与他的歌迷朋友一起分享,那就足够了。
第一次认识杰伦是在2001年的中韩歌会上,周杰伦在台上自然地唱着《双截棍》,但是电视下方却出现了一行中文字幕,那是我并不知道周杰伦,甚至没听过这个名字,因为有字幕,所以我误把杰伦当成了韩国人。可是当我再仔细听的时候,我发现他唱得是中文,他是中国人!
就是那次,让我认识了周杰伦,知道了他的特别之处,而且,我开始接触他的歌。从《星晴》到晴天都被我一一品味,我觉得还不错,开始有点喜欢他了。一次到哥哥家,我发现哥哥的偶像也是周杰伦,而且他把周杰伦的歌全背过了。我向哥哥借了2盘杰伦的带,准备回家听。当我打开带时,我惊呆了,这些歌的作曲、合声、合声编写,包括一些作词,全都是杰伦一手包办的,我有一些佩服。当看到密密麻麻的歌词时,我决定继续听下去,第一次听没有什么,只是和别人风格不一样罢了。但当我听上四、五遍的时候,我感觉到了,感觉到了杰伦的心情,也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杰伦。家里贴满了JAY的海报,电脑桌面换成了JAY的,就连MP3里的歌也全是JAY的。同学们都说我疯了,但我自己知道,我没有疯,我只是喜欢JAY,在背后默默支持他而已,仅此而已。
周杰伦的歌多种多样,有《东风破》般的古典风格,有《双截棍》般的劲爆风格,也有夜曲般凄美的爱情故事……
《斗牛》将斗牛式篮球描写的惟妙惟肖,还有杰伦的霸气、不服输也表现的淋漓尽致;节奏强劲的《双截棍》推向了美国乐坛,让外国人认识了真正的中国功夫。《我的地盘》里周杰伦加上了儿化音,很不错;《东风破》充满了古典风格;《夜曲》的曲子凄美动听,百听不厌;《发如雪》将古典与现代音乐巧妙的结合在一起,天衣无缝,无可替代;《枫》式一首很美很美的歌,秋天的景色浮现在眼前;《逆鳞》更加展示了杰伦的霸气。杰伦会将生活中的一切一切都写在歌里:如《爸 我回来了》揭示的是家庭暴力给小孩子带来的心灵上的伤害;《梯田》一曲,说的是对于环境和生态的破环等行为的斥责;还有《外婆》,一句“大人们始终不明白,她要的是陪伴,而不是六百块……”表达了社会应该多关心老年人的态度,其中还穿插了对待娱乐圈个形各色的颁奖典礼的态度,一句“不要觉得可惜,这只是一场游戏……”又教育了一些在各种比赛竞赛中急功近利或是在一次挫折中一蹶不振的人。他的最新专辑《十一月的肖邦》里的一首《四面楚歌》更是把他自己的生活写照搬了出来,强烈抨击了 “狗仔队”,讽刺了这支记者队伍。
杰伦还推出了他的电影处女作——《头文字D》,我是十分喜欢《头文字D》的,周杰伦确实将拓海这个人物演的生动极了,发呆、傻笑,以及握方向盘时的眼神,与原创的丝毫不差。我曾反复看了好多遍,每当我看到最后时,眼泪总是会留下来,我是在JAY和拓海流泪,为JAY和拓海痛苦,那种说不出的滋味……
我觉得歌手能红的原因有3个,一个是会创作,一个是乐器,还有就是会跳舞。我从前一直认为杰伦前两项很无敌,他是原创歌手,又会钢琴、大提琴、爵士鼓、吉他等乐器,但是他不会跳舞,这是一个大遗憾,直到06年初的一场晚会,台上的杰伦大秀舞技,我才知道杰伦的舞蹈也很屌,只是他深藏不露、想一鸣惊人而已,从今以后,谁说杰伦不会跳舞,我一定会找他理论,告诉他我们的杰伦跳舞是很好的。
曾经不止有一个人问过我一个相同的问题:“你为什么周杰伦?”那时我没有回答,因为我不知道,我是真的不知道,我现在都没弄懂我为什么喜欢杰伦,也许我永远都不会懂的,因为喜欢杰伦是没有理由的。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杰伦在唱他自己喜欢的歌,他会一直唱下去,我也会一直、一直的听下去……
周杰伦——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名字,一个再忘不掉的人。
周杰伦长得并不怎么漂亮,小小的眼睛是他最大的特点,但是那长相却让人过目不忘、越看越酷。周杰伦的音乐更是令人耳目一新,很多人觉得听杰伦的歌听不懂,但我觉得听他的歌有另一种方式,我们没有必要去听歌词,只要听曲子、听意境、听那种吐词成句的感觉,就会令人陶醉其中。说杰伦只是一时兴起的歌手的,你们不懂周杰伦;说杰伦吐字不清的,你们也不懂周杰伦。周杰伦他颠覆了歌坛,他的歌不需要舞美灯光,只有在静静的长夜里,在十万多人的体育场中,才不枉费我为歌狂。周杰伦参经说过:“我欣赏我的音乐,我喜欢我的音乐,我坚持我的音乐,谁叫我是周杰伦。”是啊,这就是周杰伦,他没必要学别的歌手,他只要静静地唱自己的歌,与他的歌迷朋友一起分享,那就足够了。
第一次认识杰伦是在2001年的中韩歌会上,周杰伦在台上自然地唱着《双截棍》,但是电视下方却出现了一行中文字幕,那是我并不知道周杰伦,甚至没听过这个名字,因为有字幕,所以我误把杰伦当成了韩国人。可是当我再仔细听的时候,我发现他唱得是中文,他是中国人!
就是那次,让我认识了周杰伦,知道了他的特别之处,而且,我开始接触他的歌。从《星晴》到晴天都被我一一品味,我觉得还不错,开始有点喜欢他了。一次到哥哥家,我发现哥哥的偶像也是周杰伦,而且他把周杰伦的歌全背过了。我向哥哥借了2盘杰伦的带,准备回家听。当我打开带时,我惊呆了,这些歌的作曲、合声、合声编写,包括一些作词,全都是杰伦一手包办的,我有一些佩服。当看到密密麻麻的歌词时,我决定继续听下去,第一次听没有什么,只是和别人风格不一样罢了。但当我听上四、五遍的时候,我感觉到了,感觉到了杰伦的心情,也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杰伦。家里贴满了JAY的海报,电脑桌面换成了JAY的,就连MP3里的歌也全是JAY的。同学们都说我疯了,但我自己知道,我没有疯,我只是喜欢JAY,在背后默默支持他而已,仅此而已。
周杰伦的歌多种多样,有《东风破》般的古典风格,有《双截棍》般的劲爆风格,也有夜曲般凄美的爱情故事……
《斗牛》将斗牛式篮球描写的惟妙惟肖,还有杰伦的霸气、不服输也表现的淋漓尽致;节奏强劲的《双截棍》推向了美国乐坛,让外国人认识了真正的中国功夫。《我的地盘》里周杰伦加上了儿化音,很不错;《东风破》充满了古典风格;《夜曲》的曲子凄美动听,百听不厌;《发如雪》将古典与现代音乐巧妙的结合在一起,天衣无缝,无可替代;《枫》式一首很美很美的歌,秋天的景色浮现在眼前;《逆鳞》更加展示了杰伦的霸气。杰伦会将生活中的一切一切都写在歌里:如《爸 我回来了》揭示的是家庭暴力给小孩子带来的心灵上的伤害;《梯田》一曲,说的是对于环境和生态的破环等行为的斥责;还有《外婆》,一句“大人们始终不明白,她要的是陪伴,而不是六百块……”表达了社会应该多关心老年人的态度,其中还穿插了对待娱乐圈个形各色的颁奖典礼的态度,一句“不要觉得可惜,这只是一场游戏……”又教育了一些在各种比赛竞赛中急功近利或是在一次挫折中一蹶不振的人。他的最新专辑《十一月的肖邦》里的一首《四面楚歌》更是把他自己的生活写照搬了出来,强烈抨击了 “狗仔队”,讽刺了这支记者队伍。
杰伦还推出了他的电影处女作——《头文字D》,我是十分喜欢《头文字D》的,周杰伦确实将拓海这个人物演的生动极了,发呆、傻笑,以及握方向盘时的眼神,与原创的丝毫不差。我曾反复看了好多遍,每当我看到最后时,眼泪总是会留下来,我是在JAY和拓海流泪,为JAY和拓海痛苦,那种说不出的滋味……
我觉得歌手能红的原因有3个,一个是会创作,一个是乐器,还有就是会跳舞。我从前一直认为杰伦前两项很无敌,他是原创歌手,又会钢琴、大提琴、爵士鼓、吉他等乐器,但是他不会跳舞,这是一个大遗憾,直到06年初的一场晚会,台上的杰伦大秀舞技,我才知道杰伦的舞蹈也很屌,只是他深藏不露、想一鸣惊人而已,从今以后,谁说杰伦不会跳舞,我一定会找他理论,告诉他我们的杰伦跳舞是很好的。
曾经不止有一个人问过我一个相同的问题:“你为什么周杰伦?”那时我没有回答,因为我不知道,我是真的不知道,我现在都没弄懂我为什么喜欢杰伦,也许我永远都不会懂的,因为喜欢杰伦是没有理由的。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杰伦在唱他自己喜欢的歌,他会一直唱下去,我也会一直、一直的听下去……
要写作文交给老师的话,就不能写一些关于你自己单纯的喜欢的观点了!这是我干过。。被老师立马否定了!我觉得写一个人的有点无非就是他的出众之处!杰伦的优点无非就是他音乐上的才华(出道以来每一首歌都由自己作曲)以及他是一个孝子(为妈妈写歌感谢妈妈和教育小朋友)!当然还有汶川地震的时候他捐了超过4200万人民币,全台湾艺人最多,并将个人演唱会改为赈灾演唱会!成就方面的话有第一位华人男歌手上了《时代》杂志的封面啊,开创了华语“流行音乐中国风”的先声之类的,太多了,可以再百度上查!个人观点还有一点:他可以用同一个编曲创作不同旋律的歌!例如:《我不配》和《Mine Mine》,《阳光宅男》和《公主病》,以及《蓝色风暴》和霍元甲》!这是除他以外没有任何歌手或歌曲创作者干过的事!!(纯手打,望采纳!)
我家有只小白狗,它浑身长着雪白的毛,摸上去软绵绵的,像穿着一件干净的白毛衣;一对大眼睛咕碌碌直转,仿佛两颗黑宝石;头顶上长着对小耳朵,鼻子扁扁的,上面常常很湿润,奶奶说那是小狗健康的表现;尖尖的尾巴十分灵活,常常不停地左右摇晃,但是如果你弄痛了小白狗,它就会“汪汪汪”地叫,尾巴也夹在两腿间,真有点像书上说的“夹着尾巴逃跑”。我最喜欢看小白狗吃食了。一天,我拿了一块肉。小白狗看见了,围着我直转。我把肉向上一抛,小白狗纵身一跃,张开嘴巴一咬就准,然后它用前脚把肉按住,用牙一点一点地撕,吃得真是津津有味,一会儿就下了肚。吃完后,它还用舌头舔舔嘴巴,仿佛在回味刚才的美餐 ,你也可以投稿
小白狗睡觉也很有意思。天气暖和时,小白狗很爱趴在地上睡,前脚向前伸着,后腿向后伸,或是四脚朝着同一方向舒服地躺着。冬天来了,小白狗怕冷了,它把头紧紧地埋在腿间,蜷着身子呼呼大睡,。小白狗如果开心的话,还会四脚朝天睡,肚子随着呼吸一鼓一鼓的。小白狗觉睡醒了,还会伸懒腰。它把前脚伸得长长的,再吸上一口气,把身子一拱,可爱极了。
妈妈有时坐在客厅织毛衣,一不小心,毛线团滚到了地上,小白狗耳朵一动,就闪电般地冲过去,灵活的大眼睛不停地寻找。然后,身子一跃就把毛线团紧紧地按住,快活地玩了起来,它一会儿跳过来,一会儿蹦过去,一会儿把线团滚到左边,一会儿把线团滚到右边,还用前爪拍拍线团,像小孩子玩皮球一样,真有意思!
小白狗不但可爱,还很聪明。有一天晚上,我们带着小白狗一快儿散步。走着走着,忽然发现身后的小白狗不见了。它到底去哪里了?这里这么多条路,小白狗会不会迷路了呢?我们连忙去找,可是,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我就想小白狗是不是被偷走了,或者是跑其他什么地方去了,我和妈妈像热锅上的蚂蚁,东跑跑,西跑跑,就是没看到小白狗的踪影。最后,我们也找累了。爸爸说:“我们回家吧!”一路上,我难过极了,一直在想着小白狗的事,一句话都不想说。当我走到楼梯口时,“汪汪汪”,隐隐约约传来小狗的叫声。“会不会是我们家的小白狗呢?”我这样想着,三步并着两步,飞快地冲上楼梯,小白狗果然在那里恭候多时了,看见我们回来了,小白狗立即把尾巴摇来摇去,“啊!小白狗!”我愉快地叫着,一把抱起小白狗,心里可高兴了。
我真喜欢这既可爱又聪明的小白狗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