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决算审计

2025-01-03 16: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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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审计公司不合规,与你公司的项目是决算审计,对于项目应约定审计时限,审计时限在无特殊原因是不可以延长的。而特殊原因仅指你公司相关原因(某些资料手续不完整、数据不准确、实际建设内容与竣工决算报表不一致等)或施工单位结算审计未进行完成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尚未处理和解决。你公司可以要求审计公司及时提供审计成果,并对审计公司关于施工费审计的真实合理合规按法律规定进行复核,存在问题可以此作为对审计公司控诉的依据,也是你公司较有法律保护的一块。另外,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还需有审计决算的资质。
谈判的话,可从约定时限和审计完成等方面讲,如审计公司不给予合理回复则审查其施工结算审计的合理,这种如不是审计质量、审计道德约束、舞弊等不合法行为一般是谈判解决的。

回答2:

这个很合理啊,我们根据浙价服2008 审计规定来的啊,审计不能再跟施工方签合同,但是如果施工方拖欠核减费,那是肯定不出审计报告的啊,你换几家都一样,这个报告肯定扣的多了,施工方要付的钱多了就不付了嘛

回答3:

这个是不可以,同一项目造价咨询公司只能和一方签订合同,他这样做是违规的。要求他履行合同义务,不过建议你们走法律程序,要求所签合同为无效合同,从新找一家审计公司。因为现在的审计结果肯定有水分了。

回答4:

典型的接受利益冲突双方委托,可以要求退还委托费用,承担损失。当然了,损失这一块算起来比较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