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个二倍工资是指另外赔付二倍工资还是包含每月已支付工资?
2025-02-01 08:42:0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包括每月支付的工资一共2倍;也就是再支付1倍就可以了。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一倍。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委托书、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回答2:

橘子律师(橘酪):
该二倍工资保函每月应支付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且应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但是若是由于劳动者的原因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且应支付经济补。用人单位用工满一年后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每月两倍的工资,并视为已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需要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能主张的最多双倍工资是11个月(12个月-1个月签订合同缓冲期),且受到劳动仲裁1年的时效限制。

回答3:

劳动法这条所说的意思是,你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可以领到双倍的工资,但是,第一个月除外,
第2、3、4、5、6、7、8、9、10、11、12个月的薪水是原薪水的2倍。
但有前提,一定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且不满一年。

回答4:

#中国劳动关系在线#解答: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算起,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没有另外付的

回答5:

第一个月按实际工资发放,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按双倍工资发放,该双倍包括已发放的那部分,即相当于额外再付一次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