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岗位,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如果仅仅是一种概括性的约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书面的你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强制性的调动工作岗位,你可离职并要求单位给你赔偿。单位直接辞退你,你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等。
单位强制单方调岗调薪,是违法行为。
建议你这么做:
1、不接受调岗,依然在原岗位工作,如单位确实强制,请他们出具正式的文字通知,注意收集和保留这些证据;
2、强制调岗调薪,次月有工资发放记录,也可作为证据保留;
3、主动发快递和邮件,并注明是对口头调岗调薪的不同意申诉字样,保留证据;
4、委托第三方机构,代表你给单位做文件传递和沟通。
应该取得单位调岗书面通知有利。凭此申请仲裁。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用人单位结构调整,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协商,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未能就改变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提问者可以去与单位协商,调整到胜任的工作岗位。
【3】如果协商不成,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三项和第47条规定,你工作七年,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你可以得到五个半月的工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