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应是用销售收入*0.0003 再*80%是优惠政策。税局的规定。
这是过去的一种规定,有的地方还在执行,也有的不执行了。这样的规定产生在一种广泛统计的基础上,也就是,大多企业的销售收入约有80%签订了合同,因为事实合同的统计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合同可能太多,统计下来会有遗漏;另一个是企业有许多收入没有签订合同,这样印花税会少缴。 今天有许多做法是销售收入直接乘印花税税率,100%缴纳,也就是说,按照规定,每一笔销售都应该有合同才对。
这是税务的规定
因为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率是万分之三,你们公司可能是税务局核定按销售收入的80%确认购销合同金额,所以就有了你说的计算方式了,这种方式很普遍的,我们也是这样。
不对啊。用注册资金或合同金额才对。看看印花税条例,找找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