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得知此票可能不能正常抵税”与“打印红字申请单,却反复几次打不出来,不是“等待”就是“退回”。”是一样道理啊。
当心不能抵扣,与不能申请红字是一样的啊。
再说,不用你申请,开票方自己申请简单得多啊。
公司未成为一般纳税人前,对方开来的增值税专票不能抵税。
以发票污损为由不行,可以以退货名义到税局开《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让对方开红字后重开。
1.公司未申请一般纳税人前,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
2.将发票退回对方,要求对方在你申请好一般纳税人后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票。
3.对方公司收到你的退票,会到国税申请红字发票,如果需要你提供相关证明,你提供一下即可。
进项发票的最长抵扣期限是180天,如果在这个时间内申请到一般纳税人,发票仍可以认证抵扣,但是要先将情况汇报给主管税务机关,找到税法依据,找到正确的方式,就像楼上说的,这张发票就算要冲红,也是开票方而不是受票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