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侵犯理论或是其他心理学理论分析马家爵事件

请各位帮帮忙了,这论文都不知道如何下手好~~谢谢各位了~
2024-11-25 17: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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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为死去的大学生感到遗憾,也很为马加爵感到遗憾。”中国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这样评论。
身为犯罪心理学专家却不能到现场,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我现在苦于无法见到他,很多重要的第一手信息没有办法得到”。

随着调查的深入,专此姿家的缺席在某种程度带来的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这种遗憾不仅是研究意义上的,更是社会意义上的。

■“有遗憾的分析”

三天内连杀四人,自己森瞎却声称是因为别人说他打牌作弊而起;杀死的是自己朝夕相伴四年的同学,有人说马加爵丧心病狂,根本不像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而是个疯子。

上大学从家里拿了6000元钱,最困难的时候因为没有鞋子穿而没有去上课,但还是没有向家里再要一分钱,靠打零工养活自己,因而有非常多的人对马加爵充满同情。

马加爵内心世界到底是怎样的?他是个变态的杀手还是个有着正常情感的人?

“按照现在可以看到的资料,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情绪型犯罪。”李玫瑾对马加爵进行了心理分析:马加爵在家里是最小的一个孩子,从小受到宠爱,学习成绩出色,所以会有任性、自我中心等问题;他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但是家境贫穷、现实不如人意,所以容易有自卑、自怜的心理特点;进入大学后城乡巨大落差又导致了心理上的不平衡,这就造成了他敏感、多疑、狭窄的性格特点,而这样一种性格和同学相处的时候就难免出现一些怪异的行为。因为他性格内向,不肯轻易反映出内心的东西,而周围的人如果对他不在意一些,或者忽视一些,对他的一些表现作出过于简单的回应,他的行为就会更为怪异。慢慢地某些小的芥蒂也会形成一种仇恨,仇恨的积累导致了最后犯罪行为的发生。

情绪型犯罪有两种,一种是激情型的,另一种就是仇恨累积型的。马加爵就是第二种。这种类型有四个特点,一是心理活动的发生是一个慢慢积累的过程,而不是因为一个事件,他所说的因为打牌只是一个导火线,背后一定有一个不良情绪积累的过程;第二个类特点是,这类犯罪有一个预谋过程,不同于激情型的犯罪,他这类犯罪都是指向性非常明确的,不会杀错,也不会“滥杀无辜”;第三,这类犯罪不会自动停止,因为预谋时间很长,所以犯罪的时候就一定会做到底;第四,这个类型犯罪人行为都非常狠此扒空毒。

马加爵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别人问他杀了同学是否后悔,他曾经说后悔。但我认为那不是真话,他连续三天杀人,如果后悔他会停下来。

尽管如此我认为他还是一个有正常情感需求的人,他在逃跑过程中录下磁带,这一行为透露出来的信息是渴望别人了解他。尽管磁带是给自己的家人,这就和杨新海杀人案不一样。杨新海完全是一种犯罪人格,不需要和别人交流。但马加爵不是这样,他是一个正常的人,而且情感还很丰富,但是他却没有表现出来,或无法表现,这中间存在一个技巧和能力的问题。

所以我认为,如果在情绪累积过程中一旦外在出现一个干预,这场悲剧很可能就能避免。这也是我遗憾的原因,现在很多大学生个性上和马加爵有类似的问题,所以分析马加爵的心理更在于避免其他遗憾的发生。

■“心理画像”

李玫瑾不在案发现场,也没有见到马加爵本人,这个被称为中国犯罪心理画像第一人的专家的分析是否可靠呢?

在杨新海跨4省抢劫、强奸作案25起、杀67人一案中,李玫瑾曾经对杨新海作过心理画像,事实证明李玫瑾对杨新海身高、年龄、犯罪背景、家庭背景等方面的分析都是准确的。

在中国从事这一工作的人还非常的少,但在犯罪心理学研究比较成熟的美国,描述罪犯人的特征对犯罪人格和行为进行心理分析,如同指纹和调查访问一样是现代侦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给犯罪人进行心理画像这一形式被国人熟知是因为1990年代影片《沉默的羔羊》的放映,它不仅包括对未知对象的塑形,还包括逮捕他们的技巧、相关案件的评判以及辨认出罪犯后的审讯和检举策略。

在美国早在1978年,为案件侦破提供心理画像咨询,就已经获得了联邦调查局的正式批准,在1980年代就已经普及起来。

《沉默的羔羊》中联邦特工杰克·克劳福德的原型就是联邦调查局行为科学部调查支援部门的负责人约翰·道格拉斯,他也是联邦调查局里第一个全职作心理画像的特工。他曾经运用这种方式为抓捕美国多件连环杀手案件凶手立下汗马功劳。

李玫瑾和道格拉斯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呢?他们都没有到过现场,如何分析出这些除了最终的犯罪行为以外对普通人来说一无所知的东西的呢?

道格拉斯说过:“因为我在联邦调查局工作20多年,致力于杀人犯和暴力违法者的研究,尽管每个犯罪都是很独特的,但是他们的行为总是可以归入某种模式。”

李玫瑾说:“在进行了一段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后,就可以在知道犯罪人行为特征的情况下,通过犯罪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特征对未知犯罪人进行人格特征的描述,圈定出他的家庭特点、行为习惯。”

无疑,这对于侦查破案来说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部门缺失:犯罪心理学研究之困

“就像医院的医生一样,如果出现一个典型的但很少见的病例,而有关研究专家却不能去研究,实在可惜”。李玫瑾在杨新海案件告破以后并没有见到杨新海本人,不能不说是一大恨事,而这是中国犯罪心理学研究者普遍面临的一个困境。

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博士生导师罗大华教授也向记者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各地公安机关忙于对案件的侦破,能提供给研究者的资料也许还没有提供给记者的多。”

心理画像不是玄学,而是科学,因为如果没有前期的研究,期待它对侦破能发生奇效是不可能的。

20年前,道格拉斯与他的搭档罗伯特·雷斯勒开始调查访问数百名美国最残忍的、已经被认定的强奸犯和杀手,以记录和分析他们犯罪的原因。他所寻找的不是证据,而是信息。此后,每一个在美国被裁定的系列杀人犯、爆炸犯、刺杀凶手的行事方式、心理状态都给罪犯行为研究提供了新的资料,也正是这些资料反过来又为心理画像提供了最坚实的基础。此后他们建立了行为信息库,出现一个新的案件时,就可以迅速查出以前相类似的案件来。

“早在1978年,我就意识到要弄清楚罪犯的唯一途径是弄清楚在罪犯内心发生了什么变化。而找出这变化的唯一办法就是问罪犯本人。”如果理解了上面道格拉斯这段话的意思也就可以清楚见不到犯人对于一个研究者意味着什么。

“像马加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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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新海这样的案子不是随时都可以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不像教育心理学研究的案例那样随时到课程上就可以找到,不可能期待这种案例的发生,也不可能通过做实验的手段引发犯罪,只能遇到这样的案例时才能进行分析。”

李玫瑾无法访问罪犯的困难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没有资金,二是没有一个相应的“资格”。

根据李玫瑾介绍,目前她研究经费非常缺乏,申请项目经费非常难,项目的审批中,犯罪心理学以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立项都很难,法学一篇论文都可以申请一个项目,但是犯罪心理学却不可以”。另外一个困境是,“我去当地公安部门一定会配合我的,但是我还是‘师出无名’”。目前各地方公安部门已经意识到心理画像的意义,主动找到她进行分析。

而美国从事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人中一部分和中国一样是大学教授,但是最重要的一些研究者却属于联邦调查局研究院的行为科学部,这个部门早在1960年代就已经建立,中间几经易名,在道格拉斯担任负责人期间,被称作侦查支援部,建立之初是为联邦调查局的工作人员作犯罪心理学的培训,后来职能逐渐扩展到提供咨询,以支援方式,作为工作人员介入案件侦查。

在审判过程中,专门研究犯罪行为的人在法庭上作专家证言的情况在美国也已经出现,“行为证据”作为证据的一种法庭也会予以考虑。这种变化也能展示出犯罪心理学发展在司法领域的深远影响。

而现在中国李玫瑾们的梦不过就是可以立项成功,拿到研究经费能够在大学里从事研究而已。

■监狱报告:罪犯心理评估系统

“我们在1994年的时候就开始搞罪犯心理评估系统了,但是直到今天这个项目也是刚刚开始。”罗大华向记者介绍。

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在押犯人的心理和行为问题进行调查无疑是犯罪心理学者能够采取的最好的一种研究方式。李玫瑾认为,道格拉斯的优势,就在于很多杀人、强奸等恶性犯罪的罪犯人被判刑之后,在相当长时间内不执行,有时案子从审到执行要拖几十年,于是在这期间,研究人员就发现和掌握了大量犯罪人心理和行为的规律。

尽管中国的犯罪心理学者还没有对恶性犯罪——比如杀人案件的罪犯——面对面访谈的机会,但是对其他在押犯人的心理调查已经展开。

罗大华所说的这个罪犯心理评估系统以测试量表的形式出现,设有个性、少年、女性、暴力、财产等分量表。

据罗大华介绍,现在已经初具规模的是个性分测试量表,这个量表使用范围很广,当犯人入狱以后就要经过个性测试,看犯人的个性结构如何,是否有严重的心理问题,比如一个盗窃犯,他是因为图财盗窃呢,还是有心理问题,通过测验就可以掌握这方面的信息,在改造中和刑满释放之前也都要用这一量表进行测验,获取相应的信息。

而即使是这一量表目前也只处在试用阶段。目前河北等11个省份的100多个监狱在试用,量表里面的题目几经筛选,从最初时的8000多道,到现在的140题,这中间经过了十年的时间。

“一个分量表的设立反反复复修改,到最后真正成形大概需要20年的时间,而进度的缓慢也和参加这项工作的同志都有自己的工作有关系,如果有专职人员,3年就能完成。”罗大华说。

和李玫瑾的研究不同,罗大华进行的犯罪心理学研究更侧重于犯罪心理的矫治,而李玫瑾更注重在刑侦中的应用。

“但是我们方向都是一致的,犯罪心理学最重要的一个作用是预防”,两个人都表达出同样的心愿,如果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和足够的人来从事这项工作,马加爵的案件也许就根本不会出现。

回答2:

马某,他是你的克星,晚上会找你的,晚上3点,他会在你床边拿刀等你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