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顾名思义必须有聚众的行为,双方召集多人进行殴斗,就符合聚众斗殴的情节了。聚众的行为也未必必须通过打电话,只要查证有聚集的情况就可认定。助威提供工具和纠集人的,只要是参与或者与殴斗有关的,尤其是提供工具、纠集人那是直接为殴斗提供条件和帮助的,当然可以视作共犯。拘留是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