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死者家属应该如何要求赔偿?急求,在线等答案!

2024-11-28 10:20:0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受害者家属提出的赔付应该分为哪几个部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一种,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和财产权,而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具体可分为:一般伤害的赔偿、致人残疾的赔偿、致人死亡的赔偿。在事故发生后,紧接着要考虑的就是该找谁赔?能赔多少钱的问题。
一般伤害的赔偿是指致使对方身体受伤但尚未致人残疾,经治疗可以恢复健康的赔偿,其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项费用。
致人残疾的赔偿是指致使对方身体受伤经治疗后不能完全恢复器官功能致人残疾的赔偿,其范围除一般性伤害赔偿的同类支出外, 还包括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间接受害人的扶养费和残疾抚慰金(也就是残疾赔偿金)等项费用 。
致人死亡的赔偿指对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而进行的赔偿。其赔偿范围除一般性伤害赔偿的同类支出外,还包括丧葬费、间接受害人的扶养费和死亡抚慰金(也就是死亡赔偿金)等项费用。

约能赔偿多少?双方协商能赔多少?提出哪个数目合适?最后能达到多少?ps.肇事方经济情况不明确。

因已经致人死亡,如果认定对方负主要以上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公安是会逮捕人的。既然是双方协商,我认为不必严格遵守计算方法,只要双方协商好即可,不知你是哪个城市,一般来讲,在郑州这样的中部省会城市,死亡赔偿金是在40万上下,这是基数,如果还有其它开销,你们自己往上加即可。因你并不清楚对方经济情况,那么假设对方特别有钱,那就可以适当的多要,比如60万、70万;如果对方经济情况很差,那也许10万也拿不出来,你算的再清楚也白搭不是。

因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在我国刑事案件中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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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你好!
可以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纵横法律网-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韦锋律师

回答3:

死亡赔偿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抚养费和丧葬费。死者是否有工作没有关系,关键要看户口性质和所在是哪个省。父母年龄50多,母亲达到55没有。

回答4:

地点是哪里,法院有指导数据,各地不一样。

回答5:

交通肇事致死,有无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