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规定,构成工伤,估计构成伤残等级,好好学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工伤认定办法〉
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
二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医疗机构鉴定只能作参考,不能作依据。
三是协商或仲裁取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之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疗待遇:凭医院出具的收费单据主张
2、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单位按本单位因工出差伙食标准70%发放伙食补费;
3、陪护人员伙食费、交通食宿费标准:伙食费按规定报销,交通费实报实销,陪同人员最多2名;
4、停工留薪待遇:出外就医的,所说上述按本单位因工出差标准定,职工因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有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延期也不得超过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5、生活护理待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标准为上年度省、区职工平均工资50%、40%、30%;
6、辅助器具费用;
7、伤残待遇:
一至四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①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②从工伤保险全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③从工伤保险全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受伤前一个月本人缴费工资90%、85%、80%、75%;
④伤残退休年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若无,由工伤全权补足;
五至六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①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②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至十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①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偿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②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可以要求做工伤申请啊!如果确定是工伤,再做劳动能力鉴定,如果确实是智能损伤,构成伤残等级的话,可以根据伤残级要求赔偿啊!
这个应该可以算作工伤,医院给予证明,医药治疗费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一般只能要求赔偿直接损失,像医疗费用、交通费、及误工费等,一般间接损失不赔偿。工伤保险也别忘了!
你母亲与公路部门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过程中导致的损伤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而言,你母亲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如果对仲裁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劳动争议之诉讼。
你这属于工伤,要求单位负责。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扔拒绝负责,可以向人名法院起诉。